聊城:2018年起国Ⅲ重型柴油车排放不达标注销营运证

来源:聊城晚报

2018-01-13 11:15

发表于山东

截止2017年12月底,聊城市18361辆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中,环检达标17637辆,自2018年1月1日起,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将被注销车辆营运证。这是聊城市交通局提供的信息。

据了解,为加强对国Ⅲ重型柴油车污染管控措施,按照相关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全部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和具备实时诊断功能的车载远程通讯终端,建立DPF运行状态监控系统。

同时,我市鼓励通过多种技术手段进行改造,实现尾气达标排放。对临近报废、残值较低、车况较差的车辆,引导提前淘汰。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或不低于国V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严格控制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进入我省道路运输市场。

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市18361辆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中,环检达标17637辆(其中淘汰791辆,更新为新能源或国Ⅴ车43辆,安装DPF6辆,经环保检测合格16357辆,危货运输车辆440辆),环检达标比例96%。

据悉,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由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其营运证,证件不能收回的,予以公告注销。

来源: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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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岳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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