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女子“借用”手机不成再行窃 连钱带狗一起“拿”

来源:闪电新闻

2018-01-14 19:45

发表于山东

一女子“借用”他人手机揣进自己口袋被发现,归还后不死心,于是再跑到宾馆进行盗窃,却不想短短几个小时就被抓获。目前,该女子因涉嫌盗窃被张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张店公安分局公园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电话称,手机被别人“借走”然后不知所踪,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报案人王先生告诉民警,自己从洗浴中心出来时碰到一女子慌慌张张来借手机,称自己手机没电了,家里有点急事找她,需要给家里回个电话。期间,热心的王先生便把手机借给了该女子,然后自己就去上了个厕所。等上完厕所出来时,王先生发现“借”手机的女子不见了,随之一起消失的,还有自己的手机,考虑到自己的手机上有许多非常重要文件,一旦泄露,后果十分严重,于是立即报了警。王先生告诉民警,自己的手机有定位,随后民警与王先生一起根据手机定位来到该女子住的地方。该女子辩称自己用完手机后找不到王先生,无奈之下才将手机带走,并将手机归还给王先生。

当天下午5时许,派出所民警再次接到群众陈女士电话,称自己宾馆房间里的东西被偷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据陈女士反映,当天下午,自己约了朋友一起出去逛街,走得急忘了关门。回来时看门开着,便立即跑到屋内进行查看,发现自己的皮包以及皮包里边的6000余元现金、自己的宠物狗以及几件衣服被盗。公园派出所民警立即联合张店公安分局刑侦十一中队民警对此案展开调查。民警通过宾馆视频监控发现,下午4时左右,一女子曾进去过该房间,出来的时候背着个包,怀里还用衣服包裹着东西。更为巧合的是,视频监控中的女子与下午3时“借”手机的女子体貌特征极为相似,于是民警立即赶往该女子住处进行调查,一进门发现该女子正在和陈女士的宠物狗玩耍。面对民警的询问,女子承认盗窃陈女士宾馆房间内物品的事实,后被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被张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闪电新闻

淄博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记者 王良 通讯员 李露 武东杰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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