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改革!山东居住证持有人将逐步纳入户籍人口管理

来源:大众日报

2018-01-17 07:43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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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关)

原标题:加快改革!山东居住证持有人将逐步纳入户籍人口管理

记者从1月16日在济南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全面实施“两免一补”,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同城待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逐步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户籍人口管理。

新型城镇化蕴含着巨大内需潜力,是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平台。会议提出,2018年,我省将启动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在优化空间、提升服务、改革创新、试点示范上聚焦聚力,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激发动能转换新活力。

2018年,我省将完善市民化推进机制。省住建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人口市民化“1+N”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转移人口融入城镇能力。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就业安家。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稳定性。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比例,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会议明确,我省将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全面实施“两免一补”,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同城待遇”。助推“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进棚改向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拓展,加快城中村城边村居民市民化。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创新。会上提出,住建部门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推动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同向发力。深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逐步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户籍人口管理。建立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资金奖励力度。

同时,加快推动省级城镇化建设基金投资运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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