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聊城东昌府区破获涉毒案件15起 抓获吸毒人员26人

来源:闪电新闻

2018-01-20 21:30

发表于山东

《山东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召开宣传贯彻《条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并通报了2017年度东昌府区三年禁毒人民战争主要成效。

2017年以来,东昌府区破获涉毒案件15起(其中毒品案件7起,易制毒案件3起,行政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缴获冰毒42.48克,查获吸毒人员26人,其中新增吸毒人员9人,强制隔离戒毒13人,社区戒毒8人。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129500元。社会面吸毒人员见面核查人数94人。

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方面,辖区内列管的易制毒化学品单位共有99家,其中使用单位71家,经营单位28家。2017年共审批网上购买、运输证明485份。每一次审批都做到了严格审查,确保不出纰漏。平时采取定期不定期到企业走访、检查,2017年整改企业13家。

为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禁毒安保工作,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东昌府区禁毒委和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将脱失吸毒人员查控作为安保维稳的重要内容。经过努力,最终于10月12日前,依法强制隔离戒毒3名社区戒毒超期未报到人员,并成功劝说1社区戒毒人员前来报到,全部完成本地户籍4名脱失人员“清零”工作任务。

下一步,东昌府区将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更加着力依法禁毒,进一步健全完善毒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工作体系,通过持续不断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候,在全区形成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压倒性态势,实现“不敢吸、不敢贩、不敢制”的目标。再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更加突出预防教育,形成更加完备的毒品治理体系,实现“不愿吸、不愿贩、不愿制”的目标。再经过若干年或者到第二个一百年目标时,实现“不能吸、不能贩、不能制”的目标,即“吸毒的找不到毒品、贩毒的找不到通道、制毒的找不到场所”,最终实现“无毒”水城、“净土”东昌这一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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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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