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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15岁女孩喂农药给玩伴儿,被判刑后检察官见到她…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7-08-12 10:01

发表于山东

2014年初夏的一天,检察官李燕丽一行人来到全省唯一一家国家部级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她们此行的目的,是要会见一位年仅15岁的杀人犯——紫玲。

办理完会见手续,在会见室外等待紫玲的检察官一行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在一片安静与沉闷中,李燕丽不由回想起这个会见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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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羊年岁末的一个上午,李燕丽在“检察服务大厅”办公,刚接待完一位信访人。突然,接访大厅里响起了未检科科长徐刚特有的大嗓门:“李科长,他们要告我,你快受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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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临淄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李燕丽说:“我听见声音就赶紧走过去,刚与徐刚打一照面,就看见两位年近八旬的老人相互搀扶着、面色愤懑地站在他的身后。”

这是怎么回事?谁都知道,徐科长可是省级劳模、区里的道德模范啊,他办的案子,几乎能让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当事人满意,今天这事看着蹊跷!

“李科长,你听俺说……”在张大娘的轻声啜泣声中,张大爷满脸悲愤地细细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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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张大爷家的西邻房屋闲置,被外地人孟老大租用。这个孟老大早年离异,平常靠打零工度日,因无暇照顾女儿紫玲,便让早已辍学在家的她随张大爷的儿媳在路边经营的小吃摊帮忙端盘子。

平静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就到农历丙申年的春节了,村里各家各户张灯结彩,到处洋溢着喜气洋洋地年味。张大爷和家人也忙着赶最后一个年集,准备添置些孩子的衣物零食。然而,一场不可挽回的变故却在家中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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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就在张大爷他们去赶集的时候,家里只剩下紫玲和张大爷的孙女小雅。紫玲趁家中无人,将感冒药剂替换成农药“敌敌畏”,哄骗正在发烧的小雅喝了。待家人发现时,小雅已经口吐白沫倒在地上,虽然立即送医,但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李燕丽说:“我们了解到,因为案发时紫玲刚满14周岁,案件依法进入司法程序。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紫玲犯有故意杀人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各项损失3万余元。”

然而,对于这个判决,张大爷家人拒不认可。他们认为,自家一直对紫玲非常好,吃的用的都和亲孙女一样,这次去赶集还特意为紫玲买了过年的新衣服,可谁料想,紫玲竟然毒死了小雅!从事发到结案,紫玲家人不但没赔偿一分钱,甚至连道歉都没有一句。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处紫玲十一年有期徒刑畸轻,所以,老两口到未检科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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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科长,老话说一命偿一命,俺那孙女去了后,她奶奶和她妈两个月都没有出过门,整天在家哭。你说别人家欢天喜地过春节,俺家过的那个年,都不知道啥滋味!”抹了把眼泪后,张大爷颤着手从包里掏出一个塑料袋来,一边往外拿材料一边说:“这是俺家的户口本,你看看俺孙女,她才是个9岁的孩子啊!”

照片上的小姑娘梳着两个小辫,抱着一个橙色的玩具熊,粉嫩的小脸笑得阳光灿烂。这笑容如同烧红的烙铁,一下子把李燕丽的心都烫痛了,她看着照片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接访室里只剩下张大娘强忍地哽咽声和张大爷沉重地叹息声。

李燕丽说:“在安抚受害者家属情绪之后,徐刚向他们解释了其中的原因:案发时紫玲作为未成年人,根据我国法律和量刑规定,有法定从轻情节;另外,紫玲认罪态度好,有酌定从轻情节。被害人近亲属未得到赔偿,主要是因紫玲家庭困难,紫玲本身没有恶意不赔。所以,法院从审判程序到实体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依法不能提请抗诉。”

面对徐刚的解释,张大爷一下子气得站起来连拍着桌子说:“李科长你听听,徐科长就向着对方说话,俺们现在就要告,你说受理不受理吧?”

李燕丽说:“当时老两口非常激动,他们的诉求主要还是对法院判决不服,根据他们的情况,我建议他们提出刑事申诉,我们控申科将依法受理并全面审查法院判决。”

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老两口商量后决定向控申科提出刑事申诉请求,临走时张大爷又格外嘱咐李燕丽:“我们这个事,你一定上心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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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检察官接手紫玲的案件后不久,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了:紫玲的法定监护人——孟老大竟然失踪了!争取民事赔偿的路行不通,紫玲和张大爷一家的命运究竟会走向何方?

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得知,紫玲的直系亲属除了孟老大外,还有祖父母。可这两位老人年近耄耋,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照料,更无力顾及这个没见过几面的孙女,他们既不愿意配合办案也不可能赔偿损失。

李燕丽说:“这个案件法律关系看似简单,但背后的社会问题非常复杂,我们科室办理这个刑事申诉案件,确实做了很多工作。经过审查,我们认为法院判决是正确的,并不存在量刑畸轻的情况,也就是说张大爷的申诉请求并不成立,那么我们就考虑,要怎样他才能接受这个结果?”

经验告诉李燕丽,在此时直接到张大爷家了解情况,虽能为案件处理带来缓冲,但又必然要涉及到孩子死亡的前因后果,无异于再次翻动他们心中尚未结疤的伤口。所以,要不要去、如何去、何时去、怎么去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第一个问题。

李燕丽说:“我们想到,张大爷所在的村属于我们基层派驻检察室范畴,看能不能通过检察室联系镇政府和村里的干部,以走访的形式到张大爷家了解情况,也许能最大程度降低他们对这件事的抵触情绪。”

作为检察工作的延伸,基层派驻检察室与镇政府、村委会保持着良好地交流互动,也通过实实在在“接地气”的检察工作取得了辖区内老百姓的认可。

在检察室主任贾青岩的协调下,李燕丽终于见到了张大爷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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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的父亲右腿行动不便,说话时他一直低垂着头,生怕外人看到脸上的悲伤,但脚下的地面却仍被一滴滴泪水打湿。小雅的母亲秦大姐自始至终都没有露面,家人说她到现在都不愿见人。

李燕丽说:“张大爷家里的情况深深触动了我们每一个人,我们决定联系区司法局,推荐律师介入到这个申诉案件中,看能不能为张大爷家里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

“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法信访”工作是由检察院和司法局、律师协会联合发起的,按规定每周一上午在检察服务大厅“律师服务室”,一名从司法局“律师库”中推荐的优秀律师作为值班律师,向前来咨询的信访人或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解疑释惑。律师作为独立于司法机关的“第三方”法律工作者,他们对法律的诠释不但增加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可信度,更是方便了信访群众就近了解和掌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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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办理此案的薛律师还清楚记得第一次见到紫玲的场景:她看起来十分瘦弱,盛夏季节还穿着棉衣,问她怎么回事,她说这是刚进看守所时穿的衣服,没人送替换的来。开庭时,紫玲小心翼翼地问薛律师:我爸爸为什么没有来?薛律师骗她说联系不上,紫玲的眼神一下子就黯淡了。

那么,紫玲究竟为什么要骗小雅喝农药呢?其实,这一切都是来自于一场孩子间的矛盾。就在案发前不久,紫玲和小雅在一起玩耍,调皮的小雅不小心用水枪将水射到了紫玲嘴里,而这个水枪之前是用来装农药的。此时恰好小雅的妈妈秦大姐走进屋里,紫玲没有立刻还回去。但是,矛盾的种子已悄悄种下。据紫玲的交代,后来发生的事情她并没有多想,仅是想让小雅尝尝农药的味道,算是对之前的小小报复。

李燕丽说:“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紫玲很早就辍学在家,她父亲孟老大无暇顾及紫玲的成长,甚至连最基本的义务教育都不能保证,而母亲则是放弃了抚养义务,一走了之。”

成长在这样的环境,紫玲身心尚未成熟,既没足够的能力理智处理问题,也不可能和其他孩子那样遇到委屈回家向父母诉说。疏于管教加一意孤行,她竟惹出这样一个无法挽回的“错误”。而这个错误需要她用自己11年的青春去更正,也成了一辈子无法去掉的烙印。

李燕丽说:“法院审判程序合法,定罪量刑适当。徐刚科长坚持无法提请抗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紫玲对她所犯的错误,已接受了法律最严厉的惩罚。控申部门虽然受理的是刑事申诉案件,但作为被申诉人,紫玲这个未成年人也是当事人之一,就不能单就案件办案件,我们还需要承担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帮扶职能。而对于张大爷一家的情况,我们认为是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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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检察官和律师再次来到张大爷家中,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村委向检察机关递交了说明张大爷家实际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很快,在检察官和村干部的努力下,区政法委决定给予这个案件最大的支持——根据法院判决,给予最高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为避免张大爷老两口来回路途劳顿,5月20日,李燕丽等人来到张大爷家里,对办案结果进行公开宣告,同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

听完了宣告,张大爷面向所有检察人员深深地鞠了一躬,接着他仰望着天空长叹了一声,半响才说道:“说来紫玲也只是个孩子,俺们再怎么恨她也不能把她杀了。如今,检察院对俺家的事考虑这么周全,如果俺们还揪着不放就太对不起你们了。有机会的话,希望你们告诉紫玲,以后要好好做人!

会见室对面的门被打开了,李燕丽从回忆中回过神来:一位身着警服的女干警身后跟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紫玲。也许是长期没人探监的缘故,紫玲看见熟悉的检察官和律师,表情非常动容,可能是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她羞愧的低下了头,用两只手紧紧抓住了上衣的衣襟。

李燕丽说:“紫玲眼神清澈、表情单纯,虽然因杀人罪被判刑,但现在看来她仍然只是个犯了错需要更正的孩子。”

之后,李燕丽说明了会见的目的。当说到检察机关为张大爷家申请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而张大爷家人不再对紫玲心怀怨恨的时候,紫玲哭了。虽然她努力压抑着,可泪水如决堤的洪水,当她的双手再也来不及抹去控制不住的眼泪时,她一下子扶到身前的小桌上痛哭起来。“这是我认识紫玲以来,她第一次因为这件事哭!”薛律师感慨的说。

看着肩膀因抽泣而上下耸动的紫玲,没有人说话,也没人去劝她:张大爷及家人的谅解,对这个孩子来说是最大的宽慰,也是她今后前行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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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丽说:“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普通一员,我们所做的这些事情,可能只是工作中的一项。但是,对于张大爷及家人来说,这件事也许就是久旱的甘露、是拨开乌云的晴日;对于紫玲来说,这件事也许就是风雨过后的彩虹、是未来生活的希望。”

小雅无辜离世,紫玲身陷囹圄……这场悲剧,是孩子间的意气之争,也是亲情与家庭教育的缺失。但雨过终会天晴,不久前,张大爷托人告诉李燕丽,秦大姐又怀孕了,这个不幸的家庭即将再次迎来新的希望。而对于紫玲来说,今后还有很长的路需要独自面对。我们希望她知错能改,也祝愿她早日开始新的生活。

(注:本案中除办案人员外,其余皆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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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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