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齐鲁网
2018-02-01 09:23
发表于山东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东昌府公安分局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迅速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通告如下:
举报内容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3、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9、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举报方式
1.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举报电话:0635-8249901 8249919
2.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箱:dcfshcebgs@163.com
3.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7号东昌府公安分局办公室(收)
自通告之日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群众举报并查实的重大涉黑犯罪线索,奖励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 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赶紧转给身边人!
山东广播电视台”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山东广播电视台下属21个广播电视频道原创的所有作品,已授权《聊城齐鲁网》官方公众号在微信平台发布和使用。依据腾讯版权管理规定,未经本公众号许可,谢绝聊城区域任何个人性、商业性微信自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②凡《聊城齐鲁网》官方公众注明来自:xxx(非山东广播电视台)的作品,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有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争议,请在《聊城齐鲁网》官方公众号留言或致电:0635-8271275,我们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阅读量:119.9W
302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