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菏泽职业学院副院长周俊举因受贿罪被逮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齐鲁网

2018-03-01 08:45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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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菏泽3月1日讯 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了解到,2018年2月8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原菏泽职业学院副院长周俊举涉嫌受贿罪一案,此案系菏泽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2月9日,经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受贿罪将周俊举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8年1月10日,菏泽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日前,经中共山东省纪委批准,菏泽市监察委员会对菏泽职业学院副院长周俊举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

2018年2月11日,菏泽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日前,经中共菏泽市委批准,中共菏泽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菏泽职业学院原副院长周俊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1月8日上午8时,菏泽市牡丹区的“两会”正在柏青大酒店举行,菏泽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将菏泽职业学院原副院长周俊举带离会议地点,并对他宣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因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现决定对他实行留置措施。

2018年1月6日上午召开的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的菏泽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现场进行宪法宣誓。菏泽市人大常委会表决任命了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上午11点,菏泽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省第一家挂牌成立的监察委员会。 菏泽市纪委监委实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建立了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互相协调、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监察对象由原来的54000余人,增加到10万多人。原菏泽职业学院副院长周俊举涉嫌受贿罪一案,此案系菏泽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也是山东省留置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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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郑茂生 刘银春 菏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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