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村民大意酿火灾 进了拘留所

2018-03-15 16:01

发表于山东

天气干燥,连日来,仅滕州市就发生了四起火灾,涉事人员均被行政拘留。

3月7日,滕州市龙阳镇冯庄村一村民关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滕州市公安局依法处以5日行政拘留。这是自1月19日以来,滕州办理的第4起火灾拘留案件、第8名被拘留人员。

据介绍,每年的三四月份是春耕时节,而地里的杂草很难清理,有些人为了图省事,一把火将田地里的杂草烧了。然而,在春耕时节的大风天气里,明火很容易燃起后引发大面积火灾,严重时无法控制。

3月6日13时许,滕州市龙阳镇冯庄村发生一起田地火灾。该村村民关某在自家田地内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因过失引起火灾,过火物质均为杂草,过火面积约10亩,消防官兵在接到119报警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扑救。因未造成人员伤亡,关某也积极参与救火,情节较轻,滕州市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春季天干物燥,户外动火特别是大风天动火,极易引燃周边的可燃物,严重时还会引燃房屋,将会造成更严重的损失。希望广大市民提高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记者 姚付林)

枣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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