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市民刷单想赚钱被骗10万多 提醒:网络刷单涉嫌违法

来源:枣庄晚报

2018-03-15 16:06

发表于山东

“会上网,就赚钱”、“在家工作,日赚百元”、“先赚钱,再付款”……这样的广告通过QQ以及微信等平台广泛被传播,如此回报高、低门槛、零风险的工作,坐在家里轻松把钱赚的项目谁会不心动?然而滕州市民赵某在网上刷单时,不仅分文未赚,还上当受骗。

赵某家住滕州,看到网上的兼职广告,就想利用假期刷单赚钱。赵某通过QQ联系“客服人员”进行咨询,“客服人员”给其发送刷单链接,赵某打开该链接进行刷单,被骗10万余元。

当月,滕州市洪绪镇31岁的任女士通过网络刷单方式被他人骗48000元。“客服人员”通过QQ添加任某好友,并通过QQ发送二维码让她进行刷单实施诈骗。同样被骗的还有高新区居民刘某,其收到刷单推广信息,添加“客服人员”QQ好友,对方承诺按每笔支付总额的5%返还佣金,并发送刷单链接,刘某通过链接刷单被骗35000余元。

记者了解到,淘宝网严禁商家刷信誉的行为,如果查实卖家有刷信誉的行为,会处罚卖家。民警表示,刷信誉的工作回报很低,打着“高薪兼职刷信誉一天就能赚数百元”幌子的多是骗局。民警告诫广大市民,“莫贪图,贪必捉,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刷单是提升商家的信用度,做虚假宣传,欺诈买家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系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广大市民切勿相信网络刷单能获得高额回报,以免上当受骗。

(记者 王萍)

来源:枣庄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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