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青岛创新实施“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来源:齐鲁网

2018-03-16 11:55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青岛3月16日讯 现在,养老问题备受关注,尤其是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难题。记者从3月16日上午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4月1日起,青岛市将在原长期医疗护理基础上,将基本生活照料纳入职工护理保障范围,创新实施“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预计全市约10万完全失能和重度失智人员将会得到更人性化、更加体面、更高质量的照护服务。

护理保险参保范围与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一致。即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职工护理保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居民护理保险。

根据国家、省试点意见,青岛市职工护理保险资金主要通过医保基金划拨、医保个人账户代扣、财政补贴等多元化渠道筹集。主要包括:一、从职工医保历年结余基金中一次性划转,并按照基本医保缴费基数总额0.5%的比例,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月划拨。医保基金占总筹资额的65.9%,承担了主要的筹资责任。二、按照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基数0.2%的比例,从应划入在职职工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中按月代扣。三、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予以补贴,体现了政府的民生保障责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关于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问题,既是国家、省试点文件的规定,也是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要求。这样做除了为本人提供保障,将来为子女减轻负担,也是为失能失智老人尽责,有利于形成代际共助的和谐机制。

考虑居民个人缴费能力和各级财政承受能力,青岛市居民护理保险资金继续按原渠道、原水平筹集,即按照当年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总额的10%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统一划拨,个人不另行缴费。

护理保险重点保障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丧失自理能力的完全失能人员和重度失智人员。这部分人员日常照料难度大,家庭负担重,对社会化照护服务的需求可以说十分迫切。护理保险为他们提供的保障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本生活照料,享受基本生活照料待遇的参保人,按其评估等级享受相应待遇。需要说明的是,对居家失能人员,以“小时/周”为服务单元,分别享受不同时间的基本生活照料服务,重点提供技术性较强的或者家庭照料者不能独立完成的60个服务事项(包括吸痰护理等基本护理25项,洗澡等基本生活照料17项,吞咽训练等功能维护15项,药物管理与指导等其他服务3项)。基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并汲取欧洲福利国家的经验教训,需要摆正政府和家庭的责任分担和角色定位。政府和社会主要提供基本的、必需的护理保障,而非全部护理保障。特别对居家失能人员,家庭仍然是照护服务的第一责任主体。二是与基本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包括治疗急性期后的健康管理和维持性治疗、长期护理、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

另外,护理保险还设立了延缓失能失智预防保障金,为半失能人员、轻中度失智人员和高危人群,以项目的形式提供身体功能维护等训练和指导,强化预防,延缓失能失智。

参保职工发生的医疗护理和基本生活照料费用报销比例为90%;参保居民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80%,二档缴费成年居民报销70%。

围绕“全人全责”理念,充分考虑不同家庭失能失智老人的多样化需求,设计了“4+3”护理服务形式,精准解决现实需要。针对身体完全失能人员设计专护、院护、家护、巡护4种服务形式。“专护”是指开设医疗专护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的长期在院照护服务;“院护”是指开设医养院护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的长期在院照护服务;“家护”是指护理服务机构照护人员通过上门形式,提供的长期居家照护服务;“巡护”是指护理服务机构(含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照护人员通过上门形式,提供巡诊照护服务。针对重度失智人员实行长期照护、短期照护、日间照护3种服务形式。“长期照护”是指开设失智专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不间断的全日制长期照护服务;“日间照护”是指开设失智专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日间托管照护服务;“短期照护”是指开设失智专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的短期照护服务,原则上一年不超过60天。

来源:齐鲁网

青岛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辛鹏 青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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