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占等15人涉黑案件一审开庭 被公诉机关指控犯九项罪名

来源:齐鲁网

2018-04-15 11:06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4月15日讯(记者 左新新 通讯员 王希玉) 4月12日至14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被告人吴学占等1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据悉,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奸罪等9项罪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 2010年以来,被告人吴学占在山东冠县先后成立泰昌投资有限公司、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人赵荣荣作为会计负责账目管理,以该公司为据点,笼络其他被告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吴学占和赵荣荣为组织、领导者,李忠、杜志浩为积极参与者,郭彦刚等被告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犯罪组织。为豢养成员,吴学占还将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吴风志等人安排到冠县人民医院当保安,以方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随时差遣。该组织在从事犯罪活动中,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案发后互相串供,销毁罪证,逃避打击,对抗侦查,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犯罪、违法活动。

该案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公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中,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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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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