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18 17:11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5月18日讯 5月15日21时许,莒南县交警大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342省道板泉镇驻地路段发生一起车辆交通案件。交通肇事侦查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在对鲁QK51**号轿车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从车上搜查到可疑的吸食毒品工具及毒品。
经对涉毒驾驶人唐某进一步尿液检验,唐某尿液呈阳性,为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在铁的事实面前唐某承认了其吸食毒品后驾车肇事的相关经过。目前,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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