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评论 | 拥抱舆论监督,应是公职人员的“自我修养”

来源:齐鲁网

2018-06-13 09:34

发表于山东

城管副队长被曝“踹头执法” 号召顶起辱骂记者网帖.png

#城管副队长被曝“踹头执法” 号召顶起辱骂记者网帖(资料图)

文 | 仲鸣

5月26日,常州钟楼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与违建业主发生肢体冲突,业主遭现场多名身穿便服的“社会人”踹头。5月29日,钟楼区城管局局长回应,这些穿便服的男子都是城管协管员。

此事被报道后,引发关注。但就在日前,网上出现了一则为钟楼城管鸣不平的网帖,网帖直接辱骂记者“不是人”。钟楼城管执法大队一副大队长将其转到工作群中,号召同事顶贴。6月11日,钟楼区城管局对当地媒体回应,顶帖情况属实,也属正常行为,可以理解。在记者报警后,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什么叫“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袭击”?这就是:本来涉事部门已凭着事后应对(包括对事件发生经过进行还原、对执法副中队长免职),化解了部分因“带社会人‘踹头执法’”而来的质疑,没成想,那位副大队长又用一顿“神操作”--号召顶辱骂记者网帖,引发新一波质疑。

次生舆情往往是舆情应对欠妥的“副产品”。拿该事件来说,涉事城管队员拆违执法过程中的对错,在现有的法治框架下和规则参考系中自有公断。但不管怎么说,那位副大队长拉票般组织队员顶帖,难言妥当--此帖的内容可不只是自我正名,还将矛头对准媒体并带有辱骂字眼。这势必会引来排斥舆论监督的质疑,也容易在身份区隔、立场站队中制造群体间对立。

拆违有错吗?没错。执法过程中发生冲突,就必然是城管的“锅”吗?未必。依照当地城管的说法,当事业主多次承诺自拆后失信,城管拆违前拒不离开,还在警察当场的情况下,多人持棍棒抗法并打伤城管队员。由此看,评判是非时,显然应充分考虑到现场复杂情势,而不能偏听单方面的选择性陈词。

但从程序上看,拆违遇到暴力抗法,在现场对擂中将矛盾导向“全武行”,并不是化解纠纷的正确方式,而应该是由公安部门将妨碍执法的人员带离现场。即便在场警察未将人强行带离,城管队员也宜将执法行为严格限定在“依法行政”的范畴内。

对违建业主踹头,就跟《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明确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相悖--虽然踹头者系城管协管员,可在有正式工在场的背景下,涉事执法队伍难辞其咎。虽有反制暴力抗法的因素在内,可踹头也在暴力执法之列。错就是错,涉事城管局也用依规问责的“下文”,承接了公众对于其反思的期许。

遗憾的是,这看似“妥善处理”的结局,却被涉事城管副大队长的号召顶帖之举给搅了。

“顶帖”也是一种立场表达。问责之槌才放下没多久,就以单位领导的身份在工作群里就以“为钟楼城管点赞”的名义,号召队员对辱骂记者帖“顶起”,难免让人怀疑其反思态度不够诚恳。从公职人员职业伦理的层面讲,以职务身份带动下属去顶含有辱骂词汇的帖子,就已不合适。更何况,骂的还是基本上已做到兼听几方、平衡报道的当地媒体,这未免给人以不肯正视自身问题,反而用“抱团思维”排斥媒体监督的想象。

因执法过程中的“以暴制暴”被媒体聚焦后遭处理,涉事城管队员感到憋屈,也在情理之中。但就算有异议,也该通过正当的异议申诉渠道去表达,而不宜迁怒于舆论监督本身。对涉事城管部门来说,有必要多些理性和克制,尽量避免将执法方式失当引燃的“舆论之火”引向舆情应对层面。

依法行政,拥抱舆论监督,是公职人员应有的“自我修养”。可涉事城管人员以顶帖回击的方式,应对媒体对本部门暴力执法的曝光,这无异于错上加错,将自身带进更深的舆论泥沼中也是必然。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齐鲁网立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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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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