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协助法院执行 东阿县一村委会被开罚款决定书

来源:齐鲁网

2018-06-29 11:08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聊城6月29日讯 近日,东阿法院执行局向东阿县姚寨镇某村下发了一份特殊的罚款决定书。被罚款人为该村村委会、村长、书记和会计,理由是拒不协助执行,对查封财产擅自支付,妨害执行。同时,还向该村下发了责令协助单位追缴通知书。

2014年11月和2015年3月,冯某、李某因家庭生活需要向本村村民孙某、魏某分别借款20000元和10000元,后一直未归还且失去联系。经起诉判决,2016鲁1524民初271号、2017鲁1524民初1141号确定还款义务。

因一直未找到借款人下落,孙某、魏某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供被执行人在本村有未发的占地补偿款。执行人员向该村村委会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占地补偿款30000元。

但当执行人员屡次联系村委会负责人对占地款进行提存时,均未得到协助,电话无人接听,相互推诿责任,并将已查封的占地补偿款擅自支付他人。在多次查找、协商、劝诫未果后,执行人员对相关责任人下发了罚款决定书,而在罚款决定书下发后,该村负责人这才慌了神。

罚款决定书留置送达的第二天,该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主动到院履行了协助义务,将被执行人冯某、李某的部分占地补偿款16000元交到法院。他们表示,接到罚款决定通知书后,通过咨询律师,已经明白拒不协助执行的危害和罚款决定书的威力,希望通过迟到的主动履行减轻先前拒不协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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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通讯员 王希玉 贾金平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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