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山东脱贫攻坚和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有了土地政策支持

来源:闪电新闻

2017-08-25 17:08

发表于山东

8月25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围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市县流转使用支持脱贫攻坚和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进行研究,提出了节余指标可以在省域范围流转使用的县(市、区)名单。

记者了解到,自2006年开展增减挂钩试点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迁村并点型、小城镇聚集型、两区同建型、村企联合型、地灾避让型、就地改造型等6种具有山东特色的增减挂钩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改造村庄3000多个,拆旧面积50余万亩,复垦耕地41万亩,筹集资金663亿元,投入村庄建设568亿元,改造或新建村庄(社区)2151个,安置农民63.77万户,新建住宅7319万平方米,建设基础设施477万平方米,有力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

同时,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27.33万亩,新建各类项目4742个,拉动投资1600亿元。其中,安排移民搬迁挂钩项目24个,使用挂钩指标2526亩。增减挂钩工作已日益成为统筹城乡发展、支持扶贫攻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平台。

今年4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提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是否允许全部或部分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或市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由各省自行决定”。

目前,按照通知要求,博兴县和东平县就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进行了探索,博兴县协议从东平县有偿调剂使用挂钩节余指标200亩。

会议指出,为规范推进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使用政策有效落地,山东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运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和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挂钩指标要优先考虑贫困村庄,特别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脱贫迁建的村庄,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所需的增减挂钩指标,由省里足额保障。

此外,山东还明确节余指标流转的适用范围,包括国家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区淄博市8个县(区)、脱贫任务比较重的39个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7个县(区)、黄河滩区24个县(区)。其中,沂水、东明等13个县(市、区)有多重任务,全省享受此项政策的共有65个县(市、区)(名单附后)。

名词解释:什么是增减挂钩?

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发展、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扩大,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节余指标流转使用范围

一是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淄博市所辖的8个(县、区);二是省扶贫办依据《山东省脱贫攻坚规划》确定的省级脱贫任务较重的39个县(市、区);三是《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确定的7个易地扶贫搬迁县(区);四是《山东省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总体规划》确定的24个黄河滩区县(市、区)。其中沂水、东明等13个县(市、区)有多重任务,全省享受此项政策的共有65个县(市、区)(名单见附件)。

节余指标流转使用产生的收益要主要用于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及黄河滩区迁建脱贫工作,节余指标流转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由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

附: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省域内流转使用的65个县(市、区)名单

国家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区淄博市8个县(区):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

脱贫任务比较重的39个县(市、区):菏泽市定陶区、牡丹区、单县、巨野县、曹县、鄄城县、东明县、成武县、郓城县,沂水县、费县、沂南县、平邑县、兰陵县、莒南县、郯城县、临沭县、蒙阴县,东平县,泗水县、汶上,德州市陵城区、禹城市、平原县、乐陵市、宁津县、临邑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聊城市东昌府区、莘县、冠县、阳谷县、临清市、高唐县,滨州市沾化区、阳信县、无棣县。

易地扶贫搬迁7个县(区):济南市历城区、沂水县、费县、沂南县、东平县、五莲县、鄄城县。

黄河滩区24个县(区):济南市槐荫区、天桥区、章丘区、长清区、历城区、平阴县、济阳县,高青县,东营市东营区、利津县、垦利县,梁山县,东平县,齐河县,阳谷县、东阿县,滨州市滨城区、惠民县、博兴县、邹平县,菏泽市牡丹区、鄄城县、东明县、郓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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