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淄博经济开发区这些路段将对6类车辆禁行

来源:齐鲁网

2018-07-09 12:44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7月9日讯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近日,淄博经济开发区发布了《关于对部分车辆实施禁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于近期对经开区部分车辆禁行时间、区域及路段进行调整。

记者获悉,此次通告自2018年7月15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15日;禁行时段为每天0时至24时;禁行车辆主要是重中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等六类车辆。

禁行区域为,西至正阳路(不含新华大道路口以北路段)、东至西十五路(含)、北至鲁泰大道(不含)、南至周隆路(不含姜萌路口以东路段)。其中,姜萌路(鲁泰大道路口以南路段)不属于禁行路段。此外,姜萌路(鲁泰大道路口以北至区界)属于禁行路段。

据了解,在此期间对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禁行区域或禁行路段的,除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畜力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且达不到国IV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外,其他货车可持相关手续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禁区通行证。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齐鲁网

淄博新闻

阅读量:50.2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38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