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考上北京知名大学,老爸却被要求交20万,否则无法录取!网友评论亮了

来源:青春南京

2018-07-12 14:17

发表于山东

       今年高考中,温州苍南饶先生的儿子发挥出色,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正当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学校却来电说儿子可能无法被录取。

原因是饶先生的一个举动:欠银行20万贷款不还已两年多。这下饶先生才意识到问题严重了……

家长失信

导致儿子无法被名校录取

来自温州苍南县的小饶,是2018届高考生。由于发挥出色,他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

正当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时,学校一个来电,让一家人懵了:小饶很可能无法被录取。

为何会这样?小饶连忙向校方询问原因。而校方给出的解释是:

“我校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您存在失信行为,请立即处理,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您的孩子。”

饶爸后悔莫及。原来,他欠银行20万贷款不还已两年多。

2016年5月,饶先生因跟银行贷款20万元后,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被苍南农商银行诉至苍南法院。

判决生效后,饶先生等人依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2017年3月,经苍南农商银行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经法院多方努力,穷尽执行措施,执行款项依然未能全部结清。去年7月,经申请人申请,案件进入终本程序,饶先生等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即便如此,饶先生依然没有去还钱。

在小饶被学校警告前,饶爸已被苍南县执行法官王作洲多次警告,并被告知失信后果。

此外,王法官还列出今年苍南县多起“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案件,以儆效尤:

5月时,吴某的儿子在苍南当地的私立学校就读。法院立即向该校发函,阐明吴某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明令禁止行为,要求该校不再接收该生就读。

6月12日,郑某的儿子被上海某国企拟录用,郑某担心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儿子的录用,主动来到苍南县法院,还清已拖欠7年不还的1万元。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父母失信,子女受限”。截至6月30日,苍南县法院已将3897名自然人及396名法人实行被执行人录入最高院失信黑名单。

不过,饶爸一直心存侥幸,并未正视法官的警告。

现在,看到小饶三年努力可能因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化为泡影,饶爸后悔不已。他一改从前怠于履行的态度,立刻联系苍南农商银行,还清拖欠多年的20万。

饶爸还主动联系了王法官:“我已经把欠苍南农商银行的款全部还上了,还请尽快将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

网友热议:

孩子该不该为家长失信行为负责?

小饶的经历在网上流传开后,也引发了一波争议。而对“父母失信,子女受限”这件事,家长们都有自己的理解。

有人认为,父母无信,子女作为利益的直接受益人,被“连坐”无可厚非:

支持派

@ 霍小茶:爹欠钱不还,儿子读书受限制,粗看起来好像有点不合理,毕竟欠钱的又不是儿子本身,不让儿子读书这种事又是牵涉到一辈子的前途。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排除个别极端情况,爹完全是个渣,从不管儿子。一般情况下,这个爹赚的钱,包括他欠钱不还做生意也好,用来过日子也好,儿子都是部分收益者,所以享受到了,就不能怪惩罚牵涉到自己。

@ 水武天地:在子女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时候,父母借债,子女其实也是受益人!

@ 游水鸭鸭:该!老赖就要这么处理可怜老赖家人的有没有想过那些被欠着钱不还的人别人赚的也是血汗钱老赖不还钱他们的家人是不是也会受到影响不这么整顿恶性老赖会更多。

但也有家长反驳: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不应该为父母的过失承担责任。对付老赖,也不一定要牵连孩子:

反对派:

@ Elain:不公平呀,万一有孩子跟父母关系不好,或者根本不管孩子的无良父母呢?银行凭什么有这个权利干涉孩子的未来?

@ qinyu:爸爸的错为什么牵连到孩子?人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哪怕是未成年人。有本事你限制当事人啊。

@ 鮑大妞小代:我只关注到分分钟还了20万,那说明有钱的,老赖真贱,难道老赖不还,国家就没有其他办法了?

@ 晨曦:如果是家庭困难孩子自己贷款上的学,学校应考虑录取,如果是家长出钱让孩子上学的。明显是有钱不还,支持学校做法。对付老赖只能用更绝的办法。

其实,小饶的经历并非独一家。5月24日,湖北省武汉市黄州区的考生小陶,同样因父母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报考航空院校受阻:

案件回顾

小陶的父母曾作为申请人,在某银行黄冈市分行处按揭贷款买房,之后逾期未还款,尚欠银行贷款25.9万元。

此后,银行将小陶父母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生效后,小陶爸妈也未依法履行义务。

5月24日,小陶报考航空院校时发现,在《招飞对象及其家庭成员政治考核走访调查材料》中,要求招飞对象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地的法院出具相关证明,但由于爸妈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小陶不可能通过招飞单位审查。

为此,陶爸陶妈主动到银行还清全部贷款,全面履行了法律义务。

青柠君数了数,近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案例还有不少:

7月6日,福建泉州外国语学校发布《告知书》根据泉州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名阶段,需对新生父母是否属于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排查。如果新生父母任何一方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学校不能为该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7月3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向衡水一中、衡水二中、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高收费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

看完这些案例,有人得出一个结论:在法治社会,父母失信行为一定会影响子女升学、入学。只有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和责任,为子女树立一个好榜样,才不会影响子女前程。

对此事,你怎么看?

来源:青春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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