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新版加装电梯导则 平层入户明确进户门位置(附流程图)

来源:齐鲁网

2018-07-17 09:25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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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7月17日讯 7月16日,济南市房管局发布《关于修订<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修订之后,老楼加装电梯申请过程中增加了项目报备环节,增加免费施工图审环节,消防细节更加细化。

增加了项目报备环节

与旧导则相比,新导则第一步增加了项目报备环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一般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为申请人(即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书面委托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项目管理企业等单位作为实施单位,按照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权限,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等初步设计方案及草图

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用地范围、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等初步设计方案及草图;费用预算及分摊筹集方案,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管理方式及后期运行维保费用分摊方案等内容。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将初步方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本单元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后,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业主之间对增设电梯存有异议的,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书面协议后要备案 区里帮忙把关

本单元业主就增设电梯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全部签订书面协议后,申请人或者实施单位应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牵头单位申请项目备案。各区牵头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备手续时,应同时向规划部门征求对增设电梯初步设计方案的初审意见。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四种情况不能直接加装电梯

在方案设计方面,设计前要收集原楼房的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时,应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调查原楼房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程度、施工质量、维护和安全状况以及地基变形情况,从安全性能、抗震性能、地基变形三个方面分析增设电梯的可行性。

当楼房为砌体结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应未经鉴定和加固直接进行增设电梯:早期建造,未进行抗震设计,也无抗震措施的;承重墙体拆改情况较严重,也未采取加固处理措施的;承重墙最小尺寸、圈梁和构造柱设置等主要抗震措施不符合当时抗震标准;地基变形造成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规范标准或承重墙体开裂,且沉降尚未稳定。

平层入户安装位置尽量靠近电梯

《通知》提出,在建筑方案设计上,增设电梯应因地制宜选择布置位置,底层入户方式应流线简洁,避免迂绕。增设电梯入户方式分为利用楼梯中间休息平台错半层入户和平层直接入户。平层直接入户的,进户门位置一般应为靠近电梯侧的第一间房屋(卫生间除外)的最短距离处,连廊宽度不宜大于1.5米,且不应小于1.2米。

增设电梯应考虑与相邻住户的安全防盗以及居室空间的私密性,井道维护构件宜以通透为主。同一小区、同一类型住宅增设电梯应在结构形式、电梯井道尺寸、位置、连廊长度、建筑风格等方面尽量一致。增设电梯的外观应与原楼房整体建筑风格相协调。增设电梯设计总平面图中需明确该楼房与相邻建筑的总体关系。沿城市主次干道楼房增设电梯的,增设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满足规划要求。

新导则对电梯设计方案公示环节进行优化,删除了公示结果报告环节,但仍要求相关利益方达成一致意见,无人反对。

增设电梯后应保证多层住宅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通知》提出,电梯不应占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9米。消防车道的认定以房屋原设计图纸为准,如原设计图纸无明确标识或图纸遗失,则按照增设电梯位置距离消防车道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20米即可满足消防要求。增设电梯后应保证多层住宅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增设电梯的防火等级不应低于原建筑设计标准。如原设计图纸无明确标识或图纸遗失,则电梯井壁及连廊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小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小时。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小时。

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多层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增设电梯后应保证疏散楼梯能够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楼梯间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米。增设电梯后应保证住宅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

增设电梯工程应保证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畅通,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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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高亚南 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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