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克金戒指!淄博一女子捡到后,连续3年找失主!

来源:鲁中晨报

2018-07-20 07:52

发表于山东

3年前的一个冬天,


  张大姐捡到了一枚重31.18克的金戒指。


  没看错吧,31.18克的金戒指呀!


  这得多大?戴手上得多沉?!


  张大姐是怎么做的呢?


  在这期间,她一直不遗余力地苦苦寻找失主。3年后的今天,这枚金戒指终于物归原主。


  近日,发生在淄川区颐泽社区的这件充满正能量的事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


  雪地里,她捡了一枚大金戒


  今年66岁的张爱玲是淄川人。2015年冬天的一场雪后,下班回家的张大姐在8号楼斜坡路的雪地里,发现了一个黄澄澄的东西。拿起来一看,竟然是个大戒指。


  “下雪后路上一片白,所以这个金戒指很显眼。”7月19日上午,张大姐向记者讲述捡戒指的经过,依然记忆深刻。



  捡到戒指后,张大姐的第一反应就是,它的主人一定很着急。为此,她在雪地里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可一直没人来认领。然后,她又到附近楼上询问,有没有人丢了戒指,依然没有找到失主。


  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这枚金灿灿、沉甸甸的大戒指就成了张大姐的心事,她见到邻居就问谁丢了戒指,可是一直未果。有人便劝她,让她自己戴或者给儿子戴,张大姐却斩钉截铁地说:“这枚戒指谁都不许戴,一定要找到失主。”


  邻居节,寻找金戒指的主人


  2016年的春天,苦寻失主无果的张大姐来到居委会,郑重委托居委会帮助寻找戒指的主人,还专门邀请社区党总支书记高翠红到家里看了这枚戒指的样式。为此,居委会专门在公众平台上发布招领通知,不过同样没有找到失主。


  就这样,时间来到了今年的7月8日,这一天是社区邻居节晚会举行的日子。当天,高翠红邀请张大姐上台讲述了这个故事,并且专门邀请了驻社区律师现场对失物认领上交的相关法律规定做了解释。


  根据法律规定,再寻找不到失主,就要把戒指交送公安机关。而听完这则故事后,领居们在为张大姐“点赞”的同时,纷纷相互转告,帮忙打听戒指的主人。


  三年后,金戒指失而复得


  没想到,邻居节结束后的次日,金戒指的主人竟然找到了。说起戒指失而复得,失主孙先生连称“没想到”,“当时真的已经不抱希望了。”


  孙先生告诉记者,这枚戒指重31.18克,丢戒指那天他喝多了酒,发现戒指丢了后四处寻找,可是一直没找到。“我经营着一家茶楼,平时洗手、洗脸习惯把戒指摘下来,当时以为戒指是在茶楼被偷了。”


  不曾想,前几日邻居李先生给他打来了电话,问他有没有丢过戒指,他说:“是丢过戒指,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不可能找回来了。”电话那端的邻居兴奋地说:“这就对上号了,这枚戒指就是我们的邻居张大姐在三年前捡到的。”


  听到戒指失而复得,孙先生赶忙找到当时购买戒指的发票于7月16日找到了张大姐。说来也巧,当天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约好张大姐,正准备要在这天上午把戒指上交公安相关部门。


  在详细核对戒指的式样和标识准确无误后,张大姐与孙先生一同来到社区居委会,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再次核实后,张大姐与高翠红共同把戒指交给了它的主人。



  高翠红和张大姐正在核对戒指相关信息


  事后,孙先生购买了许多礼物上门感谢张大姐,被张大姐一一拒绝。


  “我要是图财,当初就把金戒指留下了,也不会一直寻找失主。”张大姐朴实的说道。


来源: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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