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日照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实名制并设工资专户

来源:齐鲁网

2018-07-20 19:47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日照7月20日讯 为规范工程施工领域用工,保障工人员合法权益,日照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了《日照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 管理办法(试行)》《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文件,经过前期筹备,近日,市建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领域实名制及工人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的通知》,对专户设置和实名制进行了具体安排。

本市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自主选定一家银行作为监管银行,在监管银行指定的分理机构设立工资支付专户,并同建设单位和监管银行签订工资专户资金三方托管协议,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清欠机构备案。每家监管银行只能指定一个分理机构承办工资专户业务。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清欠机构出具的支付专户备案证明提交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资账户建立后,关键的还是要落实资金。《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对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比例和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每月按时将应付工资性工程款单独足额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建设单位不得将工资性工程款直接拨付分包单位。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金支付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划拨人工费或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挪作他用。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施工单位每月将经公示并经工人签字的工资表,提交建设单位确认,银行直接从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向工人工资个人账户如数划转工资。

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是指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采集个人身份特征信息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识别管理。 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建筑从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职业技能考核信息、建筑工人工资发放信息、诚信信息记录和有关信息预报警及其他管理所需的重要信息。这就能利用系统对施工监理、专职安全员的到岗情况进行有效管理,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奠定基础。系统同时设置欠薪预报警功能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过期预报警功能。

自2018年8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在建工程项目,都要全面推行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及工人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工作。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于8月1日前补签工资专户资金托管协议,设立工资专户,并参照新开工项目的管理要求,由建设单位按月向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

来源:齐鲁网

日照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刘九省 日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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