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齐鲁网

2018-07-20 21:35

发表于山东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淄博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淄川区岭子镇党政办主任徐贝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11月,徐贝为庆祝自己生日邀请十余名同事朋友到饭店吃饭,共计消费1800元。事后,徐贝安排他人以招待费名义在镇机关食堂财务报销。徐贝身为中共党员,违规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1月,淄川区纪委给予徐贝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临淄区闻韶街道闻韶北棚改指挥部副主任王玉峰借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11月,王玉峰在带领棚改指挥部工作人员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学习棚改经验期间,擅自组织游览乐山大佛、峨眉山、都江堰3处与考察学习无关的旅游景点,并将游览景点产生的费用9855元公款报销。2018年5月,闻韶街道党工委给予王玉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9855元予以追缴。

3.桓台县殡仪馆副馆长(主持县殡仪馆工作)郭辉公车私用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郭辉先后多次违规用公车从家中接送孩子,构成公车私用错误。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县殡仪馆自设项目、自定政策、自行扩大发放范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65439元,郭辉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桓台县纪委给予郭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案款予以收缴。

4.高青县木李镇派出所副所长刘光永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2月12日,刘光永值班期间驾驶公车到他人家中吃晚餐,晚餐期间安排警车接自己出警,处理完警情又乘坐警车返回他人家中继续吃晚餐,构成公车私用错误。2018年5月,木李镇党委给予刘光永党内警告处分。

5.沂源县历山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历山街道安环办工作)李季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5年至2017年中秋、春节期间,李季先后7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香烟等财物折合共计3200元。2016年6月至2017年底,李季先后3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李季身为中共党员,多次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6月,历山街道党工委给予李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当前“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仍不容忽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必须久久为功、毫不松懈。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盯“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善始善终、涵养成风,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守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把压力传导至基层各级党组织、各单位,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来源:齐鲁网

淄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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