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冠县卫计局指定2家医药配送企业 目前已改正

来源:齐鲁网

2018-08-16 11:09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8月16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省工商局今天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山东反垄断执法工作有关情况,通报会上发布山东七大反垄断典型案例,其中,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山东上药医药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为医药配送企业被查处,目前已改正。

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定医药配送企业案

2017年3月,山东省工商局接到举报,称冠县卫计局指定山东上药医药有限公司为全县公立医疗机构配送医用物资。经查,冠县卫计局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集中度、防止医药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为由,成立了冠县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改革领导小组,以该领导小组名义分别与山东上药医药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指定两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辖区内二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用药品的配送工作,并在协议书中约定“对个别药品生产或供应企业拒不配合本次改革,经医疗机构同意并报请甲方批准,取消该企业在当地的销售资格,其替代药品须经医疗机构同意之后予以调整”等措施,选定上述两家药品配送企业未经招投标程序。2017年2月,当事人对两家药品配送企业划分了配送区域,并出具了授权书。

 

2017年4月,山东省工商局向冠县人民政府下达了《行政建议书》,建议冠县人民政府责令冠县卫计局改正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撤销冠县卫计局与山东上药和国药控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为其他具备资质的药品配送企业提供公平合理的竞争机会。《行政建议书》送达后,冠县人民政府立即责令县卫计局整改,向山东省工商局报送了整改报告,印发了《关于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合作框架协议废止的声明》,要求对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由医疗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协商合作,责成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专项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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