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惩治“蝇贪” 守住廉洁扶贫底线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08-20 08:54

发表于山东

“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近日,《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一书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其中对于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言辞峻切,体现了对决胜脱贫攻坚的时代担当和科学运筹,对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现象的坚定决心。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随着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加大,扶贫项目大量增加,扶贫资金巨额投入,由于扶贫对象量大面广、资金使用点多线长、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原因,在一些地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环节,实施主体主要有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他们有的雁过拔毛,层层截留,挖空心思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扶贫资金;有的抱团腐败,营私舞弊,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还有的无中生有,套取资金,利用权力寻租变现。一些群众痛心地说:“腐败现象不解决,扶贫就像无底洞,投入再多的钱也是打水漂。”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尽管这些扶贫领域的腐败大多属于“微腐败”,涉及的单笔金额一般不大。但“蝇贪”成群,其害如虎。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苍蝇”感受更为真切。这些“微腐败”损害的是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贫困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基层干部来说,搞一次特殊就降一分威信,谋一次私利就丢一片人心。“微腐败”对党群干群关系、党和政府形象、脱贫攻坚成效的损害都是巨大的。对此,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们不妨剖析下有些基层干部的腐败心理:要么是在“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要么是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市侩意识中迷了方向,要么是在“本来待遇低,不贪怎么活”的自我安慰中放纵自己。在他们看来,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就好比是不拿白不拿的“唐僧肉”。

“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清代的林则徐在居所悬挂一幅醒目的中堂,上书“慎独”二字,以警醒、勉励自己。管住自己,天下无敌。基层干部应在加强自律上下功夫,特别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都能做到慎独慎微,对扶贫物资款项不贪不占。

脱贫攻坚需要精准,治理“蝇贪”同样需要精准。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启动后,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都应精确锁定目标和范围,及时跟进,有的放矢,资金发放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相关部门应公布办事流程,让扶贫资金和项目在阳光下运行,彻底铲除“蝇贪”的生存空间,严防“扶贫资金投进去,干部贪腐倒下来”。

当前,脱贫攻坚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这是我们人生之大幸。让我们守住廉洁扶贫这条底线,一起来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整个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辛士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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