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布市貌环卫管理草案 征求社会意见

来源:聊城晚报

2018-08-20 11:56

发表于山东

记者近日从聊城市法制办获悉,为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照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市城市管理局起草《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涉及道路、公园、居民区、建筑工地等多个方面,内容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实施后将为市容环境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和建设等工作提供依据。

该《条例》共六章八十三条,分别制定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就城镇容貌和城镇环境卫生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其中,《条例》第二章对城市色彩和建筑风貌规划、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临街门店、户外广告设置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原设计建造时的形态、色彩;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的阳台外、顶部、平台、窗外、外走廊等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镇容貌的物品等。在法律责任方面,提出该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除条例另有规定外,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实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条例》将为聊城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行城市管理活动提供有效的法律遵循,为市民群众捍卫相关权益提供有效法律保障,对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明和谐的生态宜居城市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市民可发送电子邮件及信函,提出反馈意见。电子邮箱:lcfzbzqyj@126.com,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24号,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至9月16日。□记者 张洁 通讯员 逯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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