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物价局发布《告诫函》取消电网企业多项垄断性服务收费

来源:闪电新闻

2018-08-22 10:36

发表于山东

21日,记者从德州市物价局获悉,为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成本,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德州市物价局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的提醒告诫函》,明确提出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

根据要求,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应纳入输配电成本,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再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

同时,退还用户临时接电费,国网德州供电公司按照国家、省要求退还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转供电环节电价方面,转供电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其交纳的电费由所有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的(以下简“预购电”),“预购电”电价标准不得高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差额部分根据双方约定并按转供电单位总表实际缴费情况多退少补。

今后,德州市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大对违反国家、省电价政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并适时开展对国家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及减免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政策情况调查,规范电网企业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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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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