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潍坊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省保监局罚款12万元

来源:齐鲁网

2018-08-28 10:26

发表于山东

cdfc33a43bed7f0b02994812a711dc6c.jpg微信截图_20180828093027.jpg

齐鲁网8月28日讯 近日,山东保监局发布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闪电新闻记者了解,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6月,在合作车商未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情况下,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车商一部、车商二部分别以“增值服务费”名义列支费用,支付给有关车商。

时任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车商一部经理李晓建、车商二部经理高杰是对该项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山东保监局表示,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因此足以认定。 

微信截图_20180828100643.jpg

综合上述情况,山东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上述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决定对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罚款12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李晓建、高杰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据公开资料披露,人保财险潍坊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5日,所在地址位于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28号,其主要负责人为李东峰,经营范围包括:在潍坊市行政辖区内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ca52f2f3ed895f8846e2096ed42d7c2c.jpg

来源:齐鲁网

鲁股日报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曹晗

阅读量:23.2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18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