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05 17:25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9月5日讯
2018年8月6日,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实行惠民殡葬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阐述了惠民殡葬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具有德州市户籍去世火化的居民和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去世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以下人员,主要有:
1.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及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儿童;2.在我市救助管理机构死亡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3.驻德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德州市户籍的学生;4.驻德部队的现役军人;5.本市接收的待安置期间的退伍军人;6.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四项基本服务的减免范围,包括:
1.遗体接运费(含馆内抬尸费和消毒费);2.三天内遗体存放(含冷藏)费;3.扒灰火化炉遗体火化费;4.一年内骨灰寄存费。
办理程序共分为申请、审核和免除三步,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于每年4月底前将资金预拨到位。
殡葬惠民政策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德州市2011年11月1日曾出台《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免部分群众基本丧葬费用的通知》,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该政策已经不能适应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亟需实施殡葬全民普惠的政策。
自9月7日起,德州将施行殡葬全民普惠,这将会大大减轻老百姓的治丧负担,有效改善民生。
记者 雨晨 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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