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继承茌平55岁村民父亲宅基地 被要求开各种死亡证明

来源:聊城齐鲁网

2018-09-06 09:15

发表于山东


茌平的曹大叔今年55岁,家里有两处宅基地,不过都在曹大叔已经去世的父亲名下。眼看着孙子孙女在一天天长大,曹大叔就盘算着把宅基地从父亲名下继承过来,看起来事情并不复杂,可真正办起来却非常费劲。

曹大叔说,今年8月份,他儿子曾带着村里的介绍信,还有各种材料去县里办理宅基地继承,国土局、公证处、政务大厅跑了个遍,却是什么也没办成。

据了解,曹大叔没有父亲的死亡证明,也没有派出所的注销户口页的复印证明,只有父亲的身份证。在茌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得知曹大叔的来意后,工作人员介绍,想要办理宅基地业务,必须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其中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公证必不可少,由于曹大叔有一个姐姐在淄博,必须得姐姐回来,以书面的方式放弃继承才可以。

工作人员说,即使继承公证办好了,曹大叔也不能立刻办理宅基地的继承,5项材料里,其中有一项测绘的工作必须是曹大叔先请人测,然后国土局再去现场查看。

按照工作人员的意思,曹大叔要想继承这两块宅基地,必须先让公证处证明他是唯一继承人,拥有合法继承的权利。从茌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出来,记者和曹大叔来到了茌平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给曹大叔开出了一张继承所需材料的名单,只是名单里要求提供的死亡的证明不仅有曹大叔父亲的,还要有曹大叔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

看到这些,曹大叔顿时面露难色,曹大叔的父亲曹丙成1996年就已经去世,没有火化证,也没有派出所的死亡注销证明,更没有医院的死亡证明,第一项三选一的材料对于曹大叔来说,在曹大叔看来几乎成了一个死结。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记者和曹大叔来到了茌平县杨屯派出所,得知,曹大叔得先去村里开一个盖章的死亡证明。从派出所出来,曹大叔赶紧联系了大曹村的村干部,开具了一张加盖村委公章的死亡证明,随后又返回派出所加盖了公章。这样一来,曹大叔终于拿到了第一份证明材料。接下来他还要准备其他材料,等远在淄博的姐姐回家后再一块去公证。

十几项材料,跑一下午只开出两项证明。下午一点多,记者就开车带着曹大叔先后到了政务服务中心,公证处,杨屯派出所、村委,一直到下午五点,曹大叔才拿到了两份证明,而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接下来还有一系列材料要准备,而从曹大叔家到县城单程距离为33公里,开车往返都用了3个多小时,而曹大叔平时去县城只能骑电动车或者到镇上坐公交,要想在一天内将这些材料准备齐全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事。

今年8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

办理一个继承公证,竟然还要提供两代人的死亡证明,虽然在法理上能够站得住脚,但这种只按教条不管实际的做法显然给群众办事增加了负担。而国土局只能公证不认其他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明明一份材料就能证明的事,为啥还要让老百姓多跑一趟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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