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启动打击社保欺诈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来源:齐鲁网

2018-09-10 12:26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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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齐鲁网济宁9月10日讯 记者从金乡县政府网站获悉,为加强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严厉打击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基金安全运行,金乡县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本次行动的重点是打击2015年以来涉及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欺诈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需要可延伸到其他年度。重点核查和打击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额报销票据欺诈行为。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的报销票据金额超过1万元的必须与就诊医院核对,重点核查伪造异地住院发票及相关证明的行为。

(二)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欺诈行为。重点检查本辖区内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医保医疗服务行为的真实性。一是对同一村庄或社区(单位)在同一时间入住同一医院超过3人的(含3人)进行抽查回访,主要是核对费用及住院情况的真实性,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出具虚假费用清单骗取或协助参保人员骗取医保统筹基金的行为;二是对部门民营医院上传结算的费用较高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查医院内部记录的信息数据是否与上传数据相符,是否存在虚记多记医疗费用、串换药械和诊疗项目套取医保统筹基金的行为;三是对病情较轻且住院费用少于3000元的病案进行抽查回访,主要核查是否有将门诊治疗虚记为住院治疗的行为(日间手术除外)。

(三)欺诈骗取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重点查处以下行为:一是重复领取、冒领、入刑后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超过6000元经多次催缴拒不退回的;二是冒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超过1年经多次催缴拒不退回的。

(四)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欺诈行为。重点查处骗取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基金的行为。

为开展集中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证有序开展,在专项行动期间设立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8706796,电子邮箱:jx870679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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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济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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