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 | 平邑八埠社区回迁房建设手续不全 21户村民安置无望

来源:齐鲁网

2018-09-10 20:49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9月10日讯 近日,临沂市平邑县八埠社区居民李先生反映,自己手中持有两份安置协议,可分房时却被告知其中的一份无法履行。为此,记者来到平邑县八埠社区了解详细情况。

6年前签订的安置协议,如今被宣布无效

记者看到,李先生手里的《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2012年八埠庄村拆迁时,居民与居委会签订的。当时,李先生与居委会签订了两份协议,根据规定,每份可以领取10000元的安置补助款,还有一套房子。签完合同,李先生便拿到20000元的安置费。然而,今年房子建好了,他却被告知,只能得到一套房子,另外一份协议无法履行,“村委会不承认合同,说合同无效。”

微信图片_20180910193008.png

据了解,今年6月25日,平邑县平邑街道八埠社区公布了新的“分配方案”。平邑街道八埠社区书记李歆称,“已经分了的119位,都是符合标准的”,而其余的则“不符合分配条件。”

村里成立了安置小组,却找不到牵头人

记者了解到,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共有21人。那么,不符合条件的协议,6年之前是如何签订的呢?在平邑县信访局,副局长唐涛告诉记者,关于当初合同是怎么签订的,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记者来到平邑街道信访办,支部书记郭青表示,自从接手这个事以后,他们就积极地配合村里完善工作,村里也成立了由退休老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安置小组。

微信图片_20180910193015.png

为了跟踪安置进度,11天之后,记者再次来到了平邑县平邑街道,见到了支部书记郭青。在询问街道和村两级工作组负责人分别是谁时,记者则被要求先关上摄像机;在记者的追问下,郭书记告诉记者,牵头做这些件事的人是“欧委员”。

随后,记者找到了郭书记口中的欧委员,对方却称,这个“逐户摸排并调查村民”的工作小组的领头人并不是自己。记者欲刨根问底时,郭书记称自己要接电话,走出了房间。

回迁房占用非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平邑县政务大厅对还建项目进行咨询。平邑县国土资源局收储中心业务科副科长曾亮告诉记者,在2013年11月,他们在进行国土巡查的时候,发现八埠庄社区这个回迁房建设项目多占了2100平方的非建设用地。此后,国土资源局对其进行了处罚,标准为一平方20块钱。然而,在处罚后,国土资源局也一直没有收到八埠庄村委的任何审批手续申请。

微信图片_20180910193019.png

占用的非建设用地没有办理审批手续,那么其他手续是否齐全呢?记者又来到了平邑县规划局。工作人员徐磊介绍说,在原先从住建局转过来的一批档案里,也没有发现八埠庄村的审批手续,之后也没有看到相关申请。

用地和规划都没有手续,这样的回迁房能通过验收吗?记者来到临沂市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续华东表示,回迁房后期所有的工程,包括验收阶段,八埠庄也始终没有提交相应的报告,包括复工申请等手续。

山东省政协常委李连祥接受了记者采访,并表示,八埠社区居委会或是办事处与村民签订的安置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协议,便一定有效的,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国土部门、规划部门在明知社区回迁房建设当中存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没有进行依法处理,存在着监管缺失的这种情况。

一个持续了6年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为什么至今没有相关手续?而这样的项目为什么还能堂而皇之地干下去?21户村民的回迁安置协议又该如何解决?闪电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齐鲁网

闪电热点

阅读量:215.3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15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