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11 19:46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日照9月11日讯
9月11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一因过失引起火灾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名电焊工分别处以15日和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9月10日下午,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玻璃制品厂发生火灾。事发后,市公安消防支队先后调集多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扑救。开发区消防大队迅速组织人员对火灾原因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此次火灾系电焊工人无证作业,电焊火花引燃周边聚苯乙烯泡沫引起火灾。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和六十三之规定,分别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秦某某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电焊工房某处5日行政拘留处罚。
目前,该二人已按法定程序送至日照市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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