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评论|教育“软骨病”现象:把合理惩戒权归还基层老师

来源:齐鲁网

2018-09-14 09:55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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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严师出高徒”,不过,当下由于老师管学生引发家校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对200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7.9%的受访者支持教师用适当的方式管学生。私下批评、适度当众批评和通知家长是受访者接受度较高的老师管学生的方式。

自古以来,所谓师道尊严,说白了就是四个字:有钱有权。有钱,是有待遇保障,活得千疮百孔,自然谈不上尊严;有权,是能适度裁量,凡事动辄得咎,好像也不够尊严。尊师重教要说到并做到点子上,不仅要让教师在物质收入上有职业荣耀感,还得还给他们丢失已久的合理教育惩戒权。

中国教育的“软骨病”,这些年已是不证自明的事。前些时候,《中国教育报》曾刊载过一组数据:在一项面向某地400多名中小学教师的问卷调查中,对于“您赞成对违规学生实施惩戒吗”,选择“赞成”的教师占98.7%;而被问及“学生违规时,您会实施惩戒吗”,只有26.9%的教师选择了“会”。

没人知道,他们“不会”的时候,选择了怎样的教育作为。事隔经年,《半月谈》最近的采访也发现:罚站不敢罚久,批评不敢说重;只要家长一来闹,学校多半处于弱势,接着老师被要求写检讨、扣工资……这已是多地基础教育的常态。打不得骂不得,语气稍重都可能被扣上“变相体罚”或“心罚”的帽子——于是,问题学生放飞自我、校园霸凌久治难愈,还有什么奇怪的呢?

“校闹”面前,戒尺早就束之高阁了。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教师,谁会拿高风险的惩戒教育去和自己的饭碗过不去?何况,在这个碎片化传播的时代,这种风险很可能是“10万+”级毁灭性的。

职业风险和人身风险的双重叠加,在校方与教育管理部门总是“息事宁人至上”的时候,泛滥的赏识教育自然就一路跑偏。最坏的结果就是两个:一是教育者对惩戒责任的选择性推卸,使得整个教育呈现“缺钙”的状况。到处是“你最好”“你最棒”的鬼话,满眼是玻璃心的溢美与恭维。二是受教育者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偏,校园内的诸般乱象成为孩子社会化路上的大隐患。

马卡连柯说,“适当的惩戒不仅是老师的权利,更是老师的义务,不了解惩戒,老师就放弃了一部分自己应尽的职责。”再比如美国,尽管大部分州的公立学校禁止体罚,但教育者的权益依然获得法律的贴心保护。因此,警察进校协管学生也并不鲜见。至于欧美的私立学校,管束手段之严苛,早就叫人叹为观止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勇猛抛弃了“鞭笞教育”的弊端,却从一个极端划入另一个极端:一会儿“狠打狠骂”,一会儿“只会发糖”。

很多人忘记了,我们挂在嘴边的师道尊严,恰恰来自下面这句古训,“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在殷商甲骨文中,中文“教”字是由三个组成部分:爻,算筹;子,孩童;攴,手持鞭子、棍杖的师者。亚洲教育的特点,历来就是赏罚分明。当我们在人性与人文的路上一路飞奔的时候,老祖宗的合理惩戒权之叮咛,恐怕也不宜弄丢了吧。何况,2009年下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亦明确了“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今天,高规格的全国教育大会重提尊师重教,我们是时候把合理惩戒权交还给基层老师了。完整的教育体系,一在知识,二在规则。不要担心有了惩戒权的老师都变成洪水猛兽,监督在、规矩在,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者多不会如此变态。(文/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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