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至8月济宁PM2.5同比改善9.1%

来源:齐鲁网

2018-09-15 17:50

发表于山东

微信图片_20180915173332.jpg

齐鲁网济宁9月15日讯 9月14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新闻发布会。会上,济宁市通报了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相关情况。

8月20日至9月8日,山东省第12环保督察组对济宁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省级环保督察。截至9月13日,省第十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济宁市转办二十批信访件,共计399件,涉及环境问题504个。

对于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济宁市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建立了问题清单,并形成了“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查办、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公开”的信访举报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止到目前已办结245件,正在办理154件,已办结案件中,确认属实204件,不属实41件。其中,企业责令整改126家,立案处罚18家,罚款63.5万元,移交公安部门1家,约谈7人,问责17人。

微信图片_20180915173328.jpg

通过环保督查“回头看”,推进了济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8月份,济宁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PM2.5、PM10、SO2、NO2分别为5.45、50微克/立方米、91微克/立方米、20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改善14.2%、9.1%、16.5%、28.6%、16.7%。其中,PM2.5平均浓度在京津冀2+26城市中最低,位居第一位。同时,全市18个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COD、总磷、氟化物污染物均值均由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在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济宁市还将从源头上完善防范措施、堵塞漏洞,在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建立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同时,全市还将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环境社会风险防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失信联合惩戒以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方面改革。 

来源:齐鲁网

济宁新闻

阅读量:59.5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24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