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秦朝滨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开庭审理

来源:齐鲁网

2018-09-15 18:34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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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济宁9月15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获悉,9月14日,嘉祥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秦朝滨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曲阜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济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向济宁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济宁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交由曲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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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4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秦朝滨利用担任嘉祥县纸坊镇镇长、大张楼镇党委书记、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价值145800.00元;秦朝滨本人或通过其妻肖玲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价值39305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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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秦朝滨利用担任嘉祥县纸坊镇镇长、大张楼镇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秦朝滨利用担任嘉祥县纸坊镇镇长、大张楼镇党委书记、嘉祥县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妻肖玲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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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秦朝滨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治国作为第一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被告人秦朝滨作最后陈述,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表示认罪伏法,服从法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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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庭旁听,社会各界30余人旁听了庭审。

秦朝滨简介 

秦朝滨(曾用名秦朝彬),男,汉族,1967年10月20日出生,山东济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1998年8月至2002年2月嘉祥县建委办公室工作,2002年2月至2007年2月任嘉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2月至2010年6月任嘉祥县纸坊镇镇长,2010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嘉祥县大张楼镇党委书记,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任嘉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水利、农业、旅游等工作),住山东省嘉祥县教育二区6号楼二单元101室。 

2018年4月28日,秦朝滨因涉嫌违纪问题被济宁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7月6日,济宁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秦朝滨涉嫌贪污、受贿罪,向济宁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济宁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2018年7月17日交曲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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