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 不用东奔西跑 这12项气热业务一次办好

来源:齐鲁网

2018-09-17 17:16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青岛9月17日讯 为全面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青岛能源集团从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等方面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推出预约上门办理和容缺受理服务,真正实现了“零跑腿”和“最多只跑一次腿”。

为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青岛能源集团推出了“网上网下、厅里厅外六统一”(即事项名称统一、申请材料统一、环节和流程统一、承诺完成时限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的服务标准,让用户在办理燃气供热相关业务时更加清晰明确,实现了服务流程的优化升级,全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业务办理时限也实现了一次大提速,用户申请、现场勘查、方案设计、验收通气等燃气业务报装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压减到18个工作日;现场勘查、方案设计、验收通暖等供热业务报装承诺办理时限由原来的55个工作日压减到30个工作日。

青岛能源集团充分考虑“方便快捷”的用户需要,在“一次办好”的基础上,实现了能源服务“一次快办”,对服务站点布局、人员配备、信息传递、流程管控的服务全过程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同时打造了融合APP派单服务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调度指挥系统、服务信息反馈系统的能源智慧服务平台,实现了服务的智能化、高效化,以APP派单为例,用户通过96556热线、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反映的服务诉求将被第一时间传送至距离用户最近的服务人员的手机APP端,服务人员可以第一时间安排上门服务,大大缩短了服务流程,真正实现了“一次很快办好”。作为智慧服务的中枢环节,能源集团96556热线中心在办结、反馈“两提前”的基础上,对服务流程进行再优化,实现业务提速49项,以用户申请停热恢复供热服务为例,办结时限缩短了8个工作日,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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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将燃气供热服务“一次办好”工作落到实处,青岛能源集团在山东政务服务网正式推出12项“一次办好”服务事项并完成了4项燃气、供热报装业务入驻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在12项“一次办好”服务事项中,“零跑腿”服务事项2项、“只跑一次腿”服务事项10项。

为了切实保障用户“最多只跑一次腿”,青岛能源集团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次办好”、“零跑腿”服务事项和一次性告知用户所需准备的材料及费用,并增设“一次办好”微客服页面,让用户无需到服务窗口即可办理各项服务业务,极大的方便了用户。

青岛能源集团“一次办好”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行业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受理渠道

1

供热

新建住宅供热报装服务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2

供热

新建非居民供热报装服务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3

燃气

新建住宅管道燃气报装服务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4

燃气

新建非居民建筑管道燃气报装服务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5

供热

既有住宅供热报装服务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

6

供热

供热用户变更信息服务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

7

供热

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服务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

8

供热

供热诉求受理服务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

9

供热

供热测温服务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

10

燃气

既有住宅管道燃气报装服务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

11

燃气

既有非居民建筑管道燃气报装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

12

燃气

燃气管道改造及气密性检测

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

此外,青岛能源集团燃气公司推行报装、勘察、设计“三位一体”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即“腿勤”、“眼勤”、“嘴勤”、“脑勤”,主动上门与商户沟通联系报装天然气相关事宜,帮助用户制定最优化的安装方案,解答用户对天然气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的相关问题,具备条件情况下做到“快速施工、快速验收、快速通气”,被用户称赞为“管家式”服务。

为了提升用户的服务体验,青岛能源集团积极推行业务办理容缺受理制度,对于用户急需用气、用热的特殊情况下,而又暂缺不影响项目合法性、技术可靠性的材料时,允许报装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不耽误报装进度,切实提高了企业和用户办事的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

通过认真梳理、排查,将新建住宅和非居民建筑燃气管道报装申请材料减少至6项、新建住宅供热报装申请材料减少至5项,形成了标准化管理模式。

一、新建住宅供热报装服务5项申请材料:1.用户申请表;2.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若能网络调取相关信息,无需提供);3.总平面图复印件、管线综合图复印件、换热站平面图复印件、室内采暖系统图原件(电子版加纸质版);4.环评报告原件(高层特殊情况下提供安评)、地勘报告原件、提供地上供热维修服务用房原件;5.交纳的配套证明材料及配套费发票复印件、供热配套备案回执。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保持一致” 并加盖公章。

二、新建住宅管道燃气报装服务6项申请材料:1.新建民用户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申请单;2.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能网络调取相关信息,无需提供);3.经审批的管网综合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4.总平面图(蓝图及电子版);5.建筑、水、电、暖通标准层图纸(电子版);6.道路平面纵断图纸(蓝图及电子版)。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保持一致”。

三、新建非居民建筑管道燃气报装服务6项申请材料:1.新建非居民建筑安装管道燃气设施申请单;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燃气燃烧器具的数量及用气需求(加盖公章);4.规划许可证原件(包括变更规划许可证)和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若能网络调取相关信息,无需提供)、总平面蓝图、审批后的管网综合图和道路图原件与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及室内布置图1份,以上图纸均需要提供电子版;5.燃气入网费已交纳的工程,用户应提供交费发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6.支付保函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保持一致”。

来源:齐鲁网

青岛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孙杨 辛鹏 青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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