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评论|知名律师火车换铺被拒:换是美德,不换是权利

来源:齐鲁网

2018-09-19 10:04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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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火车换铺有感”的文章引来网友围观。该文出自知名律师易胜华之手,讲述了他和家人乘火车时,想用上铺车票交换其他乘客的下铺车票,却屡屡遭拒的经历。易胜华本想通过文章呼吁年轻人多一份理解,不料却引来网友“讨伐”,批评其不该“道德绑架”。易胜华就此向中新网记者回应称,不理解年轻人的道德观念,并表示将就某些网友的恶意诋毁和诅咒诉诸法律。

易胜华律师带两娃坐火车确实不容易,想跟别人换两张下铺也没什么不妥。孩子尚小,上下铺不便,且他还提出给对方补差价。只是,在遭到拒绝后他竟然发文批评人家,这就显得有些过分了。易胜华是一名律师,在权利、责任、义务、法律等问题上,作为律师也不该糊涂吧?发微博 “教育”两位拒绝换铺的年轻人,并提醒年轻人都会老,应该有乐于助人的意识,这“鸡汤”是在难以喝下。

因易胜华的微博粉丝超过200万,他的文章发出后很快引来围观,短时间内评论即超过6万条。可他万万没想到,他的主张非但没有得到粉丝们的支持,反而遭到大量网友的批评。而且,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指责他实施道德绑架。换铺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还牵涉到合法使用者的权益——谁付费谁使用,这是一个花钱购买火车票后的权利概念。不像乘公交车或地铁,座位向所有人开放,且是短途,这也是公共交通提倡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根本原因。

可即便是乘坐公交,让与不让,完全是座位占有者的权利,让了是道德高尚,不让未必就道德低下。让座不是绝对的义务,没有法律约束力。在有能力站着而不礼让“老弱病残孕”的情况下,舆论可以批评。而让了,体现的是美德,舆论可以称赞。然而,坐火车有些不同。火车票有固定的座位、铺位使用权,而这权利完全在购买了火车票的持票人手里。乘卧铺者一般都是远途,购买了火车票,就有了明确的使用权,花钱买来的权利当然没有必须换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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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胜华律师微博“火车换铺有感”(资料图)

而易胜华身为“名律师”,他显然比任何人都知道何谓“权利与义务”。即便是“道义”,也必须服从法律安排。要求别人换铺位遭拒后,本该心平气和地接受,可他显得有些恼羞成怒,发微博“教育”那两位年轻人“应该有乐于助人的意识”,这就难怪被人吐槽甚至挖苦了。他本应该躬身自省,而不是用“心灵鸡汤”去“教育”别人。任何一个成年人,都会在出行前安排好行程,既然俩孩子年龄小,那为何不事先把下铺预订好?即便订不到下铺,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不能抡起道德大棒随便砸人。

事实上,易胜华自己没想到会遭到如此多网友的吐槽,可那对他几乎一边倒的批评实属预料之中。如今,国人对权利和义务的认知更清晰,对于“让与不让”或“换与不换”已有了广泛的共识。尤其是乘火车,权利关系明确。换了是美德,值得称赞;不换也未必就是自私自利,更不是道德低下。对此,易胜华律师不必再抱怨,因为他准备喂年轻人“心灵鸡汤”的时候,就注定要接受舆论的讨伐。

但需要提醒的是,对易胜华律师扬言将对那些恶意诋毁和攻击他的人告上法庭,这是他的权利。也提醒大家,在公共辩论中,切莫恶意中伤人家,否则,要是被人抓住把柄告上法庭,后悔就来不及了;文明而理性的辩论胜于任何恶意的诋毁和攻击。但无论如何,要求别人换铺位不能搞道德绑架。换铺或让座,都必须在尊重个人权利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否则,引来大量吐槽就不冤。

(文/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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