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心城区10月8日开始交供暖费

来源:

2018-09-25 09:12

发表于山东

记者从淄博中心城区各热力公司获悉,10月8日起,2018-2019供暖季收费正式开始,居民供暖价格仍然执行套内建筑面积22元∕㎡。除此之外,今年各热力公司均开通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种交费渠道,最大程度方便居民供暖交费。

据悉,今冬供暖季收费期为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31日。供暖期为120天,即自2018年的11月15日至2019年的3月15日。

淄博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居民供暖价格执行套内建筑面积22元∕㎡。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5元/㎡收取。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价格按建筑面积36元/㎡收取。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取供暖费。

在交费方式方面,除了现场交费外,今年各热力公司均开通多种线上交费渠道,如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最大程度方便广大用户进行交费。

■ 交费注意事项

淄博热力有限公司

1.供热管道已断开的用户,10月20日前至淄博热力有限公司收费网点交费,保证如期供暖;逾期交费的用户,需至辖区分公司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后方可交费,双方约定供暖时间。

2.对今年实施分户改造的用户,在交费时需持房产证原件(核对用户信息)及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3.用户拆除小型换热器,需及时联系供热分公司做好拆除验收工作,并持验收证明交费。

4.顶层带阁楼的用户单层供暖的,需及时联系供热分公司上门做好封堵验收工作,并持验收证明交费。

5.对欠往年热费、权费的用户,请与2018年9月30日前到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收费供暖。

6.违规用热用户,先行到淄博热力有限公司安保处处理违规事项后,方可交取本供暖季热费。(私开阀门、私自放水、私装加压泵、私接、私供的盗热行为,一经查实处罚1000元/户,并补交所有费用和违约金或停止其供热。装有小型换热器而未交费的,一经查实处罚500元/户,并补交所有费用。)

交费地点及联系电话

客服中心营业点:商场西街与世纪路路口向东100米路南,淄博热力客服中心一楼。联系电话:2215315

开发区分公司营业点:柳泉路鲁中晨报大厦往北300米工行与建行路口东行300米至开发区分公司院内。联系电话:3581051

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

1.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交清采暖费的供热用户(串联用户以控制阀控制用户为交费单位),该公司将按时供热,逾期交费用户供热日期将视管网流量调整情况来确定供热开始时间。

2.今年该公司继续推行供热交费卡,凡在营业大厅交费用户必须持供热交费卡交费。往年未领供热交费卡用户须持房产证免费领取。交费卡如有丢失损坏需持房产证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该公司营业厅进行补办。

交费地点及联系电话

张店区华光路143号甲4环保供热营业厅(世纪路与华光路路口西南角,龙御现代城沿街商铺)。

收费咨询服务热线:2775659

淄博泰和热力有限公司

1.11月1日至11月12日交费的用户,将在交费7个工作日内双方协定开阀时间。11月13日-11月14日暂停收费两天。11月15日及以后交费的用户,按应交费总额的3‰/日交纳违约金,在交费7个工作日内双方协定开阀时间。

2.未办理或丢失“供热交费卡”的居民,需带房产证或房产证复印件到收费大厅办卡窗口办卡和交费;丢失“供热交费卡”的居民也可拨打2227726查询供热交费卡号。

3.串联用户以串联系统用户整体为交费单位,交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公建用户交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违规用户需结清陈欠,方可办理恢复供热手续。

交费地点及联系电话

人民东路北一巷11号,人民路与金晶大道路口东100米路北巷子里第二个院(麦K对面)。联系电话:2227726

来源:

淄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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