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鲁中晨报

2018-09-25 09:36

发表于山东

近日,记者从高新区教育部门获悉,高新区出台《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据介绍,2018至2020年,高新区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处以上,新增学位2100个以上,旨在加快高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缓解学龄前儿童“入园难”问题。

《计划》明确,到2020年,高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园区(办事处)至少各建设1处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计划》指出,高新区一是建立健全“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做好2018-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全区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处以上,新增学位2100个以上,进一步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二是提高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配建标准,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三是按照“一园一案”原则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改,对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2020年年底前要全部整改到位。四是把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体系。继续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补助工程,每投资100万元高新区财政给予30万元补贴,最高补贴150万元。五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民办幼儿园总数的50%以上。六是实行“优质园+”办园模式,组建高新区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对薄弱园、农村园、民办园的帮扶作用。

据了解,在经费保障方面,高新区将建立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公办(包括公办性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2018年9月开始实施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按照每生每月100元标准拨付。

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高新区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新聘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同时提升幼儿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化水平,到2020年,专科及以上幼儿教师比例要达到80%以上。

来源:鲁中晨报

淄博新闻

作者:记者 伊巍 通讯员 高梦倩 胡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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