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来了!山东高速驾驶陋习随手拍 油卡奖励拿到手软

来源:齐鲁网

2018-09-25 12:00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9月25日讯 齐鲁网9月25日讯 为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震慑打击道路交通陋习,为群众节日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联合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决定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驾驶陋习随手拍举报奖励活动。活动自9月26日起至10月7日,在此期间,举报人可将在我省境内高速公路上拍摄的交通违法、驾驶陋习照片及相关信息通过“e高速”APP“交通陋习抓拍”功能入口(9月25日开通)或山东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随手拍”进行上传,举报信息被采用的,举报人可获得由“e高速”APP发放的10元至300元不等的信联加油卡奖励。获奖信息将通过山东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e高速服务号、信联加油公众号进行公布。奖励兑换时间为10月31日前,超时作废。

一、举报要求

1、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手机号码和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2、拍摄违法地点必须在山东省高速公路范围内,采用照片上传方式。

3、照片需拍摄两张以上,确保时间、地点、行为准确,并能够清晰、完整地反映交通标志标线、护栏、机动车外观及号牌,举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大型车辆驶入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的至少两张照片,必须能够反映车辆明显位置移动。

4、上传举报时间需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

5、举报人在拍摄交通违法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摄举报,如需拍照,可让车上其他乘客协助。

6、同一交通违法行为被多人拍照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二、奖励范围

(一)重点举报:

1、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调头;

2、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

3、客车违法停车上下乘客;

4、大型车辆驶入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

5、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人匿名、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

2、同一举报人用多个账号举报的;

3、举报人举报时存在违法行为的;

4、举报人是高速交警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

5、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己被高速交警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6、举报人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地点、违法事实等情况的;

7、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高速交警无法固定证据或查处的;

8、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交通管理部门监控系统采集的;

9、车辆发生故障、事故临时占用应息车道,或因交通堵塞、路面施工,交通管理部门指挥车辆在应急车道通行的;

10、其他不应给予奖励情形的。

三、奖励标准

对举报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以下奖励标准:

(一)举报者上传照片并通过审核者,每次可获得10元信联加油卡,在活动周期内可连续上传不同车辆违法信息并获得相应奖励,不受次数的限制。

(二)活动结束后,从成功举报者中抽取200名幸运用户,每人获得300元信联加油卡大奖。

(三)本次活动奖励金额预算为30万元信联加油卡,活动期间奖完为止。

四、相关责任

(一)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驾驶人索要“保密费”,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违者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借举报之名进行报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高速交警公正执法的、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采取自愿的原则,严禁举报人在驾驶过程中或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因违反规定收集证据造成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伙伴们,还在等什么?现在就为举报驾驶陋习做好准备吧!你可以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关注“山东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或者扫码下载e高速手机APP,提前打开里面的举报窗口练习一下,避免到时候手 忙脚乱哦。

记者钱云飞 通讯员张波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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