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朱永君案涉及“保护伞”和有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

来源:齐鲁网

2018-09-25 18:15

发表于山东

近日,省纪委监委督办指导烟台市和有关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西泊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永君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保护伞”和有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经查,该涉黑组织在形成、发展以及壮大过程中,想方设法获取“政治光环”、攫取政治荣誉、把持基层政权,先后有11名成员违规加入中国共产党,7名成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从通过暴力手段谋取不法经济利益,逐渐演变成“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由黑染红、以红护黑”的格局。在此期间,烟台高新区及牟平区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为该组织提供“软保护”。

目前,该组织包括朱永君在内的11名党员均被开除党籍,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省纪委监委、烟台市和有关区纪委监委重点围绕朱永君劳教期间回到西泊子村协助处理村务,入党,当选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莱山区人大代表,以及朱永君涉黑组织成员违规入党、担任村干部等问题深挖细查,严肃问责追究。经省纪委批准,给予时任莱山区解甲庄镇党委书记李金涛(现任烟台市福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党内警告处分;烟台市和有关区纪委监委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时任解甲庄镇党委书记宋文轲(现任莱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山街道党委书记赵永刚(现任长岛县委副书记)等35名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其中给予马山街道原党委书记赵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9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3人)、10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行政警告处分,对10人予以诫勉、3人通报批评。省纪委对朱永君违规当选人大代表和其组织成员违规入党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烟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刘洪波、牟平区委书记王中批评教育,责其作出深刻检查。

通报指出,朱永君案是我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彻查的一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该案涉及党员干部多、行业领域广,涉黑组织存续时间长,且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危害极为严重,性质极为恶劣。这反映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肆意妄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也暴露出少数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甚至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通报强调,朱永君案影响极坏,教训深刻。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反面教材,汲取深刻教训,保持高度警醒,切实引以为戒。必须以更扎实的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权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侵蚀基层政权;必须以更坚定的决心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必须以更清醒的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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