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淄博晚报

2018-10-14 09:45

发表于山东

记者获悉,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8〕35号,以下简称《意见》),全力推进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200亿元。实行工伤保险全覆盖,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5向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作为项目安全措施备案的要件。

记者梳理发现,该《意见》提出了近一段时期我市建筑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要推动建筑业转型,打造升级版淄博建筑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200亿元,培育产值超百亿的龙头建筑企业,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意见》从扶持行业做大做强、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建设组织模式、统筹促进建筑劳务改革、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提升企业综合实力这6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政策措施。

该《意见》提出,要培育我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淄博市建筑业骨干企业名录库”,作为政府层面的重点扶植对象,优先参与本市“高、大、精、尖”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建筑强区县、综合实力强企、外出施工强企、诚信项目经理等予以通报,并给予信用评价加分鼓励;各级政府要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标段,支持本市骨干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禁止强制本市建筑业企业再行注册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到2018年12月31日,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施工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由建筑施工企业根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保险费费率按照计算程序直接计取;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探索现浇混凝土结构与装配式结构并行的特色建筑建造体系,提高现场工业化水平,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取消对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适合建筑业特点的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制度;实行工伤保险全覆盖,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5向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作为项目安全措施备案的要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管控,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淄博市建筑业企业5年培训计划(2019-2023年)。 


来源:淄博晚报

淄博新闻

作者: 记者 商萍萍 通讯员 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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