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强化五项措施落实山东省国家标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齐鲁网

2018-10-15 16:49

发表于山东

近日,潍坊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山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强化五项措施,推进落实山东省国家标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潍坊市承担的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潍坊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和山东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依法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标准,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队伍建设。潍坊市将标准化纳入全市各级党校的培训课程。把标准化列为企业家培训项目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企业家标准化联盟。支持潍坊学院等市内院校加强标准化学科或标准化专业建设。加强对企业技术人员的标准化培训,着力培育复合型人才。 

强化政策支持。潍坊市将加大扶持力度,对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100万元;对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30万元;对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制定的国家标准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20万元。完善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制度,加快修订《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暂行办法》,为标准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标准制修订等工作给予资助,该项工作将作为市级标准化战略实施督查的重要内容。 

强化监督考核。开展标准化工作考核评价,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导向。建立标准化战略实施督查制度,对标准化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内容,加强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的执法监督和质量信用评价,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监督,保障标准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标准化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四个城市”建设、海洋强市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树好标杆示范,宣传好理念方法,讲好标准化故事,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来源:齐鲁网

潍坊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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