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15 22:19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德州10月15日讯 10月15日,记者从德州市物价局获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居民用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其中,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价格由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2.45元,第二阶梯价格由每立方米2.64元调整为2.89元,第三阶梯价格由每立方米3.3元调整为3.55元。
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及以下,由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2.45元;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上,由每立方米2.64元调整为2.89元。
城市低保和困难职工家庭用户,仍执行原价格政策不变。即:第一阶梯价格每立方米2元,第二阶梯价格每立方米2.64元,第三阶梯价格每立方米3.3元。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由每立方米2.42元调整为2.67元。
通知自2018年10月16日起施行,“三区”居民用气其他相关规定仍按德价发〔2017〕22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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