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理解把握“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管

来源:人民网

2018-10-16 13:10

发表于山东

准确理解把握“四种形态” 强化日常监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具体体现,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了“治未病”的功能,也是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体现。防止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在实际运用中,部分领导干部方法和手段不多,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愿谈、不敢谈,或者仅停留在一谈了之的阶段,对干部日常监督宽松软,没有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

防微杜渐就是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牢。通过在节假日或定期时间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及时公开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给党员干部打打“预防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严管厚爱就是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由一般违纪演变成严重违纪,甚至发展成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人民网

新时代

阅读量:28.8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35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