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齐鲁网

2018-10-16 17:08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潍坊10月16日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10月16日,临朐县纪委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通报:

东城街道北朱村原首席代表马怀伟违纪问题。2010年至2012年,北朱村未将上级拨付的低保救助资金足额发放给本村低保户,将其中的32228元分配给其他困难群众;2015年1月,该村在坟墓补偿款发放过程中,通过伪造村民坟墓补偿款领取明细,套取补偿资金8250元,用于支付村委办公室租赁费用;2016年3月,该村未将收取的修路款91500元及时记入村账、交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马怀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山镇沂山中心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东沂山村首席代表李强违纪问题。2015年和2017年,东沂山村在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王某某等两户上报为危房改造户,致使两人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6076元。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寺头镇石佛中心村尹子峪村原首席代表吴宝卓违纪问题。2012年,尹子峪村在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王某某上报为危房改造户,致使其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120元。吴宝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山镇沂山中心村东沂山村村会计聂西福违纪问题。2015年,东沂山村在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王某某上报为危房改造户,致使其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385元。聂西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朐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严细深实的作风和精准的措施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以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来源:齐鲁网

潍坊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阅读量:52.2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28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