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超标电动车整治工作第二阶段 驶入禁行区域将被扣留车辆

来源:齐鲁网

2018-10-16 23:35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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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菏泽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在城区禁行区域内,对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24小时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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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起,菏泽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在菏泽市长江路(含)以北、人民路(含)以西、黄河路(含)以南、西安路(含)以东区域内对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实行24小时禁行。记者了解到,在10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驶入禁行区域的超标电动车,交警部门会采取只扣车不处罚的措施,将车辆扣留并拖移至指定停车地点集中统一停放,不会收取停车费。车主在30天内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后便会返还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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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交警大队队长沈祥峰告诉记者,在超标电动车整治之前,菏泽城区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约有60%都与超标电动车有关,整治一个月以来,和超标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4.3%,不仅如此,没有了横冲直撞的超标电动车,道路通行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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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也一同参与到了治理工作中,疏堵结合保障整治工作第二阶段的进行。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出动260多人在36个路口、90多个小区门口协助交警劝导禁行超标电动车出行。菏泽市公共汽车公司于9月16日至10月16日增加车辆44部,每天共计增加239个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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