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新修订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强对总氮、全盐量控制

来源:齐鲁网

2018-10-17 15:27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10月17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质监局、省环保厅联合发布南四湖东平湖、沂沭河、小清河、海河、半岛流域5项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5项标准合理划分流域范围,找准流域标准定位,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

合理划分流域范围,调整流域标准框架体系

将原四项流域标准整合形成《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并将原南水北调流域区分为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和沂沭河流域,修订后标准由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沂沭河流域、小清河流域、海河流域、半岛流域等五部分组成,流域范围划分更加符合新时期水环境管理的需要,标准框架体系更加优化。

找准流域标准定位,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

按照流域标准着眼于实现水环境控制目标,也就是断面达标的原则,将第二类污染物控制因子与地表水环境监测考核指标进行衔接。保留了重点控制的常规因子16项,根据流域水环境管理需要,将已发布的流域标准修改单中的总氮、全盐量纳入控制因子,增加硫酸盐作为控制因子,以“总磷”替代原标准中的“磷酸盐”。标准修订后,第二类污染物控制因子由56项调整为20项,指标体系更加精简,标准定位更加明确。其他因子作为行业特征指标,执行国家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形成地方流域标准控制常规因子、国家行业标准控制特征因子的指标体系。

山东省质监局二级巡视员郭大雷表示,通过此次修订,山东流域标准体系更加优化,定位更加明确,限值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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