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上高速危险! 淄博高速交警提醒:安全没有捷径

来源:齐鲁网

2018-10-17 21:16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淄博10月17日讯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高速交通安全常识,但是仍有不少行人心存侥幸,违规上高速,不顾自身和他人安全。

10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有一行人沿S29滨莱高速博山段由北往南行走,淄博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民警接到报警迅速赶往现场。原来,这名妇人准备沿着高速一路走到和尚坊风景区。起初,她并不听民警的劝阻,执意不肯下高速。经过耐心的安全说教,她才意识到行走在高速上的危险,最终民警将劝离高速。

10月16日早上9点左右,淄博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发现一名老汉行走在S29滨莱高速高青服务路段的应急车道和行者道线上,身旁不时有车辆呼啸而过,情况非常危急,民警见状立即拉响警报,提醒后方来车注意避让,随后引导行人至护栏外。经过询问得知老汉计划沿着高速公路走到高青某镇去赶集,随后经过劝说,民警将其带离了高速公路。

10月14日下午3点左右,淄博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巡逻至S29滨莱高速淄博段高青下口匝道处,发现一名妇人拿着行李在导流区内站着,身边呼啸而至的车辆非常多,十分危险,民警见状首先劝离,妇人却不予理会,民警无奈之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询问情况后才得知妇人在此等待自己弟弟开车来接赶往滨州娘家,为节约时间直接上高速上等候,民警耐心的将行人上高速的危险详细讲解,最终劝离妇人下高速,并电话联系其弟弟到高青收费站外广场接她。

幸好民警及时地将他们带离了高速,这三位闯入高速的行人,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幸运。据了解,由于高速路上大车通行多,且车速快,行人在高速路上逗留、横穿、在路肩上步行,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易发生亡人或伤人事故。由于S29滨莱高速淄博段跨淄博多区县附近村落较多,仅靠交警巡逻中劝离行人只能是“杯水车薪”,因大多数上高速的行人是附近村落的老年人或者拾荒者,交警发现后一般不予处罚只采取批评教育后将其带离高速路,然而口头批评教育也往往收效甚微,很多人仍然无法意识到自己进入高速往往是拿生命“开玩笑”。

淄博高速交警提醒广大的交通参与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违者将被处以警告及200元以下罚款。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或非机动车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往往是最严重的,而且还要负相应的责任。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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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通讯员 牛玉倩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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