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扫黑除恶持久战 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来源:人民网

2018-10-18 16:04

发表于山东

近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意见》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黑恶组织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净化政治生态,是夯实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任务,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做到严、实、深、细,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今年党中央的重要决策和部署,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依法治国、社会治理、基层党建有机结合起来,巩固了党的执政之基、密切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必须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自觉主动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拥护中央、省、市、区的决策和部署。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纪检监察部门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定位,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或基层政权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实行挂牌督办或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办,并选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才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保驾护航,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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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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