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东阿法院通报三起执行典型案例

来源:齐鲁网

2018-10-19 19:42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聊城10月19日讯 10月19日,东阿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院2018年以来的执行工作情况,并通报了3起执行典型案例。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慑于拒执罪追究,第三人自觉履行赔偿义务

2017年9月,公安局受理了东阿法院移送的追究第三人赵某某擅自处分查封财产涉嫌拒执罪的材料,并立案侦查,这是东阿法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办理的第一起拒执罪案例,2018年1月4日赵某某迫于压力一次性还款625200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4年12月12日,刘某某与铜城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50万元,本案其他被执行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经起诉判决后,申请执行人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铜城支行依据生效的(2016)鲁1524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东阿法院于2016年7月25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依据(2015)东民保字第152号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对赵某某的到期债权75万元),通知第三人赵某某履行法律义务时,第三人赵某某称已将该款支付给了被执行人刘某某。2016年8月15日,东阿法院作出责令第三人赵某某三日内追回已支付财产的通知书,第三人赵某某一直未予回应。东阿法院遂于2016年8月24日作出(2016)鲁1524执829-830号裁定,裁定第三人赵某某应于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申请执行人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万元。

裁定书送达后,第三人赵某某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0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以(2017)鲁15执复4号裁定书驳回了其复议申请。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15执复4号执行裁定书送达后,第三人赵某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5月12日执行人员将其拘传到庭,其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态度蛮横,东阿法院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书》,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26日对赵某某实施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拘留结束后仍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2017年9月27日,东阿法院向东阿县公安局移交了刘某某涉嫌拒执罪侦查函,同日,东阿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期间,刘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请求和解,并与2018年1月4日一次性还款625200元,并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自此,刘某某因与申请人达成和解被无罪释放。

案例二、“限高”破解执行困难

2017年11月15日,刘某与孟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在法院调解下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按协议规定,共同财产轿车一辆由孟某所有,孟某补偿刘某17000元并返还刘某陪嫁物品。协议生效后,双方互不相让,谁也不肯先行返还财产,孟某于2018年1月8日向东阿法院申请执行刘某返还车辆。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先按照法定程序发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刘某态度强硬,一直不肯交出涉案车辆,坚持要求孟某先返还自己的财产,经多方查找打听也没有发现车辆线索,且在此期间,刘某已经改嫁他人并怀有身孕,一直在家待产,法院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执行僵持期间,执行人员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未果,无意中了解到孟某去了北京工作,或许先对孟某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可行,遂告知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2018年5月14日刘某递交了强制执行孟某返还财产的申请书,在孟某经告诫仍坚持不履行的情况下,执行人员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并拉入了失信名单。

等待中,案件终于峰回路转,孟某迫于限制高消费不方便开展工作的压力,2018年8月22日,孟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先归还刘某财产,请求撤销限高。执行人员在第一时间找到刘某,劝其同时返还孟某车辆。最终,双方一手交车、一手交钱,两件因赌气而执行不下的案件同时得以圆满执结。

案例三、执行中,有一种无奈叫“执行不能”

2013年9月16日,师某某驾驶摩托车与陈某某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双方不同程度损伤,经诉讼,2014年3月10日(2014)东民初字第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按责任比例,师某某赔偿陈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4563.45元。判决后,师某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2015年2月3日陈某某向东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发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师某某没有回应,经网络查控和在房管、车管等部门的查询,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按身份地址找到被执行人住所处,发现被执行人家庭生活困难,并且被执行人已罹患淋巴癌,医药费都是街坊邻里给凑得,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再向申请人说明被执行人生活情况后,申请人因自身家庭生活太困难而不愿意放弃申请执行,强烈坚持要求被执行人拿农田收入和小麦补贴进行偿还。

东阿法院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困难情况后,经申请、审批,决定给予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先后共给予其3万元、4000元、3000元的救助金。现申请人陈某某因病去世,其母亲、妻子和女儿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而被执行人因患病一直在家没有劳动能力,自顾不暇,案件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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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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